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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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市医保局把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下发通知,保证建筑施工企业对政策的知晓率。通知要求,我市辖区内无法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可以以建设施工项目为单位,以工程建筑施工合同总造价的0.85‰为基准费率计算工伤保险费。为方便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市医保局设专门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参保工作,在工伤保险登记、参保、缴费、参保人员变更、工伤人员待遇等环节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办理,从而化解了企业的风险。 (勾铁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