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工作应知应会100问

森林防火工作应知应会100问
    30、什么是森林火灾保险?
    答:森林火灾保险是指森林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依约按一定的比例缴纳保险费,但森林遭受灾害时,由保险企业依约提供经济补偿。这种投保与承保行为以契约的方式成立,并受法律的保护,投保人可以是全民所有制单位(如林场、采育场、农场),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单位、单位及联营、个体生产经营者,国家鼓励通过保险形式转移森林火灾风险,提高林业防灾减灾能力和灾后自救能力。
    31、什么是森林火灾隐患?
    答:森林火灾隐患是指潜在的能够引发森林火灾发生,以及直接影响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的一切不安全因素。一般森林火灾隐患是指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引发森林火灾的可能性,并且一旦发生火灾就会有一定的危害后果,但危害后果不至于很大。重大森林火灾隐患是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重大、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32、什么是森林火灾隐患整改?
    答:森林火灾隐患整改是指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组织建设、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对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或整改不到位的,由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森林防火条例》第49条规定进行处罚。
    33、如何进行森林火灾信息的报送?
    答:(1)森林火灾信息实行归口分级报告制度。信息报送应当及时、准确、详细、规范。凡需要向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的火情,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归口管理,并按规定上报。外交、公安、交通、铁路、农业、新闻、气象、民航以及总参、武警总部等部门发现和掌握的森林火灾信息,应当及时通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森林火灾实行有火必报制度。森林火灾发生后,省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当迅速了解和掌握情况,立即按照规范要求向国家防火办报送火灾及处置信息。
    (3)卫星林火监测热点核查实行零报告制度。省级防火办对国家防火办通报的卫星监测热点,应当迅速核查,无论是否为森林火灾,都应当按规定及时反馈。
    (4)防火紧要期、 重点时期和国家森防指指定时段实行森林防火调度日报制度。省级防火办,国家林业局北方、南方航空护林总和武警森林指挥部需每日按规定的内容报告国家防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