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消费者撑起一片蓝天
给消费者撑起一片蓝天
———市工商局局长、市消费者协会会长冯志宏致辞
值此第3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我谨代表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向关心和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朋友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向工作在生产、经营、服务第一线,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我市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做出贡献的劳动者致以亲切的问候!过去的一年,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认真贯彻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充分履职尽责,扎实有效工作,不断提高消费维权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正式启动“消费满意在辽源”活动,这是提升我们辽源这座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是我市市场经济发展成熟的重要标志。开展“消费满意在辽源”活动, 是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推动供给侧改革的需要;是引领消费结构升级,促进我市经济模式转型的需要;是完善工作机制、改善民生、营造诚信、公平、法治消费环境的需要。
我们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高度,切实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一要加强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积极构建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消费维权社会监督体系、行政机关执法体系;二要加强部门之间及社会组织协调联动,畅通消费诉求渠道,努力形成消费维权整体合力;三要大力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四要认真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积极调处化解消费纠纷;五要宣传“新消费 我做主”年主题,倡导绿色消费、品质生活,让消费者主动维权、愿消费、敢消费,给消费者撑起一片蓝天。
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当前我市正处于全面转型、加快转型的重要时期,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意义更加重大。让我们共同积极行动起来,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高效的监管,全力营造安全、公平、和谐的消费环境,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开展“消费满意在辽源”活动 加快推进“三大体系”建设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积极促进文明诚信守法经营,倡导科学合理共享消费,不断推动和扩大内需,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等11部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费满意在辽源”活动。此次活动从2016年3月15日开始,到2020年3月15日结束,利用4年时间,以打造“消费满意在辽源”为目标,努力实现消费维权关口前移,让消费者在辽源“吃、住、行、游、购、娱”放心消费、满意消费。创新理念,整合资源,加快推进“三大体系”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全市大维权格局,使消费维权的成果转化为促进消费增长、推进转型发展的新动力,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跨越。
(一)加快推进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
加快各行业组织的建立,通过行业协会指导和引导本行业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市场规则、行业规则和职业规则,努力做业内守法经营的模范。积极开展“消费者满意单位”“消费者满意商场(商店、饭店、酒店)”“消费者满意旅行社”“辽源市年度十大消费维权人物”“先进消费维权服务站”等系列评选活动,加强诚信建设,倡导文明诚信守法经营,提升社会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让自觉规范、守法经营成为常态。深入开展“诚信市场”“平安市场”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指导、信用激励约束的作用,形成各类市场都有可学的示范市场。提升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水平,增强商场、市场、企业、乡村、社区、景区化解消费纠纷的能力。
(二)加快推进社会监督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与群团组织、行业组织建立共同协作、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拓宽社会和群众参与消费维权渠道,通过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和聘请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等多种方式,鼓励广大消费者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探索建立“消费维权基金”,对消费者有效举报制假售假行为进行奖励。高度重视和发挥新闻媒体、网络公众平台对消费维权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共同营造“消费满意在辽源”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今年,各部门要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类消费项目,组织开展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餐饮住宿服务、客运交通服务、旅游服务、商场市场购物消费、文化娱乐消费等维权专项整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内容丰富的维权活动,提升维权效能,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加快推进消费维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加强消费维权职能部门内部和相关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整体优势,实现监管维权信息互通、措施对接,形成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平台。建立能够及时有效回应公众期待和消费者诉求的畅通渠道。大力推进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积极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文明消费理念,增强消费信心。引导经营者积极发展新型消费业态,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服务推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依法加强对生产、加工、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旅游等领域的监管,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不实服务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督促经营者落实自律制度和承诺制度,建立约谈机制,对投诉多、反响大的违规行业和企业实行行政约谈,并将约谈情况向社会发布,努力形成全市大消费维权工作局面。
“文明诚信 守法经营”倡议书
在全市人民加快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市工商局、市消协等11个部门组织发起了“消费满意在辽源”活动,对倡导文明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消费增长,推动我市转型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在此,我们13家企业和经营单位积极响应并联合发出倡议:
一、维权责任,铭记在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打造“消费满意在辽源”是一项社会事业,全市各行业、企业要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当作份内之事,时刻把维权责任记在心中,满腔热忱为消费者服务,努力当好消费者的“守护神”。
二、遵规守法,保障权益。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产品标准和服务标准,不制假、不售假,杜绝虚假宣传,坚决抵制假冒伪劣、欺诈消费者等失信违法行为,不侵害其他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文明经营,诚信为本。把消费者满意作为经营宗旨,做到文明经营,公平竞争,热情服务,诚实守信,为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环保、安全的产品和服务,多为社会播撒绿荫,以赢得广大消费者的信赖和赞誉。
四、加强自律,提高质量。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五、积极参加,树立形象。主动参加各种形式的消费维权活动,积极引导科学、文明、健康、理性消费。不断学习和传播消费维权知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辩假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积极主动解决消费纠纷,真正实现“明明白白花钱,放放心心消费”,树立我市企业和经营单位的良好社会形象。
同志们、朋友们,消费维权,人人有责。实现“消费满意在辽源”的美好愿景,需要我们共同努力,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为共同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提升美丽辽源的城市形象、促进我市转型发展做出新贡献。
发出倡议单位:吉林金翼蛋品有限公司、辽源龙泉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辽源欧亚置业有限公司、辽源市联贸大厦有限公司、辽源银座百货有限公司、辽源市凯玛商贸有限公司、吉林省吉东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辽源市东辽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移动通信公司辽源市分公司、辽源市东艺商务宾馆有限公司、辽源市龙源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辽源市汇丰酒店、吉林龙源辽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表彰维权“哨兵”树立先进典型
2008年以来,辽源市工商局、辽源市消费者协会开展了“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服务站”(简称“一会两站”)建设。目前,我市共有“一会两站”608个,覆盖商场、市场、企业、社区、村屯、学校、军营等,覆盖率达100%。通过多年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一会两站”发挥了“哨兵”和“窗口”的作用,成为消费者的教育基地、维权前哨和服务阵地,为基层群众接受法律法规教育,便捷高效化解消费纠纷,及时反馈维权信息等起到了积极作用,获得了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赞誉和认同。
为巩固成果和推动工作,通过层层推荐和严格考核,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决定对2013—2015年度全市先进“一会两站”进行表彰,名单如下:
东辽县消费者协会白泉分会
辽源欧亚消费者投诉站、12315服务站
辽源银座消费者投诉站、12315服务站
辽源信达数码广场消费者投诉站、12315服务站
龙山区东艺社区消费者投诉站、12315服务站
西安区西孟村消费者投诉站、12315服务站
西安区红城社区消费者投诉站、12315服务站
东丰县万家福超市消费者投诉站、12315服务站
东丰镇刘进手机卖场消费者投诉站、12315服务站
东辽县欧德福购物广场消费者投诉站、12315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