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人民法院为服务经济发展谋划新举措

  本报讯(肖翠芳 刘懿 本报记者 付晓娇)年初以来,东辽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全县经济工作、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的精神,为实现2013年东辽县经济跨越赶超的目标任务,精心谋划了司法服务保障的新举措。
  党组重视精心谋划,创新保障服务举措。制定了开展“司法服务保障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即五项服务保障举措,共计31条保障服务措施。
  突出保障服务重点,能动司法注重服务实效。稳妥审执重大经济纠纷案件;为东辽县农信联社清收不良贷款实行“一条龙”服务,为组建“东辽县农村商业银行”提供司法服务;加大对小微企业依法服务的工作力度,促进全民创业。进一步明确了院领导和中层干部“一对一”的服务责任制,帮助谋划发展之策,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适时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斗争。
  领导带头深入基层,树立了节俭、廉洁、实干的服务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东辽县委十六条规定,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精减了会议,压缩了文件,严控了“三公”经费,重心下移,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不给企业增加负担,积极营造良好的软环境,带领全体法官干警,努力争创为民公正执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一流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