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14日在辽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彦峰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全面转型发展”战略部署,以公正司法为根本,以检察改革为动力,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检察工作全面提升,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依法履职,主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积极投身平安辽源建设。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毒犯罪等,全年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493人,提起公诉711人,有力增强群众安全感。依法刑事和解43人,努力减少社会对抗。发挥检察工作服务站职能作用,调解涉法纠纷25件,消除上访隐患9起,有效增进社会和谐。依法对未成年人犯罪落实宽缓刑事政策,坚持理性办案、少捕慎诉和真情帮教的原则,悉心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全年有22名涉罪未成年人通过真情帮教,顺利返校或就业。
——主动服务辽源经济发展。适时跟进服务举措,制定实施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市新一轮振兴发展的工作意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等主要领导给予充分肯定,省检察院杨克勤检察长对此作出重要批示。突出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两级院围绕推进64个亿元以上的新建和续建的重大项目,努力加大预防服务力度,对12个重大项目建设的招投标进行现场监督,对211个参加投标单位进行了行贿档案查询。全力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走访民营企业120人次,召开座谈会11次,提供法律咨询26次,发检察建议9件。
——注重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依法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9件139人,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查办行政审批等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26件37人,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依法查办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3件14人,努力营造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二、坚持稳健改革,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效果
按省、市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部署,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唯一两级院同步启动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积极开展司改试点工作,建立了以员额制为核心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体系、以主任检察官为主体的办案责任制、以“大部制”为模式的内部机构。改革后,检察责权更加明确、机构设置更加合理、人员配置更加优化、工作关系更加顺畅,工作绩效明显提升。市人大常委会满票通过了我院司改工作专题报告,省检察院杨克勤检察长给予评价是“力度大、步子稳、效果好”。
——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力度加大。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两级院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121人,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700余万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80人,其中,大案64人,上升12.3%;要案9人,上升200%。查办渎职侵权犯罪41人,其中,大案17人,上升70%;要案3人,上升200%。查办了我市畜牧业管理局原局长石某某、市邮政管理局原局长张某某及东北师范大学原副校长张某某(副厅级)、公主岭市人大原主任王某某等一批大要案。龙山区院在查办教育领域侵害惠民政策落实专项活动中,对市工商学校及地方政府相关工作人员挪用、贪污国家专项助学金等系列案件进行了调查,立案3人,产生了积极反响。认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两级院共开展预防调查13件,下发预防检察建议16件,案例剖析17件,开展预防咨询35件,提供行贿档案查询信息1531条,在我市部分党政机关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教育活动,获得好评。
——刑事检察工作水平提升较快。依法快捕快诉,共批捕708人,上升18.2%;起诉1142人,与去年基本持平。不批捕132人,不起诉80人。严厉打击侵害民生、民利刑事犯罪活动,依法对食品、药品领域犯罪的64人予以从重从严打击。例如,我院成功办理了市公安局移送的公安部督办的许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系列案,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一举打掉横跨吉、辽、黑等地制售“假盐”网络。此案经东辽县院公诉专案组历经一个月连续奋战,现已提起公诉52人。严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防错捕错诉11人。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在立案监督中,立案监督18件,监督撤销案件3件,发检察建议12件。在审判监督中,提出抗诉8件15人,已改判3件5人。在办案中注重发挥监督职能,东丰县院在办理该县仇某某等18人涉案金额达1.1亿余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重大案件中,注意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及时移送职务犯罪检察部门立案7人。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成效显著。探索和推进民事行政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集中调度全地区民行力量突破重点案件。受理民事检察案件97件,提请抗诉1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件,提出抗诉10件。受理行政检察案件74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下发检察建议2件,息诉1件。在控申大厅新设置行政检察接待室,专人受理行政案件线索举报接待工作。开展了走访行政执法机关等六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下发改进工作和纠正违法等检察建议55件,移送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4件,立案8人。省检察院将我院行政检察工作经验材料转发全省检察机关。
——控申和监所检察工作效果突出。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化解社会矛盾,两级院控申服务大厅共受理来信来访674件829人次,受理案件线索187件,检察长接待64人次,办理刑事申诉案9件,刑事赔偿案3件,在重大敏感节点上实现越级零上访。认真开展刑罚执行监督,清理超期羁押12人,纠正监管违法活动18次,向相关的执法、司法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61份,建议对社区服刑罪犯收监执行2人,其中,收监执行1人、网上追逃1人。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
三、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大规范司法力度
——理念引导,入脑入心。坚持理念引导先行,努力在思想深处植入规范司法的“种子”。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广泛思想发动、全面教育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来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的开展,使全市检察机关进入规范司法的新常态。
——排查问题,认真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枪口”对准自身,全方位整改。通过征求意见、积极自查、主动评查和专项督察等方式,共查摆出涉及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诉讼程序、法律文书使用、纠正违法、涉案款物管理5个方面34项问题,并认真进行整改。案件评查中,针对2013年以来办理案件中暴露出的1079个具体问题,建立台账销号制度,逐项根治顽症。市检察院完善规章制度47项并形成汇编,使检察工作更加有章可循、规范运行。
——公开透明,巩固提高。坚持以公开促规范,敢于晒“成绩单”,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两级院建立了集控申、接待、查询、咨询于一体的检务公开大厅和门户网站,全年共接待律师170人次,接待律师网络预约查询25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044件,公开法律文书561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3件。
四、坚持从严治检,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切实践行“三严三实”。坚持以上率下,突出主体责任,认真制定“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以党组书记带头为全院干警讲党课启动开局,以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有序推进,以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延续落实,确保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
——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市检察院党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两级院纪检组长实现专职专责,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积极落实监督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召开2次纪检工作推进会,开展4次联动检务督察活动,全年共受理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线索6件,对1人进行了诫免谈话。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强化作风转变、强化督导检查,扎实全面落实新准则和条例,干警遵章守纪的自觉能力得到强化,确保队伍遵章守纪、风清气正。
——大力加强素能建设。采取集中培训、网络课堂、案例辩论、专家讲学、业务竞赛、岗位练兵等方式,开展大规模专业化培训,共培训检察人员200余人次,组织了2次全市两级院检察业务考试,合格率达98%,有3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切实提高法律监督的实战能力。市检察院、龙山区院和西安区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1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授予“首届未成年刑事检察全国业务竞赛能手”和“全省业务标兵”称号。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0个集体和23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制定了《辽源市检察机关2015年服务人大代表工作实施意见》,实现主动接受监督常态化,服务人大代表规范化。配合省检察院走访省人大代表21人次,两级院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11次,召开代表座谈会10次,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听庭评议”活动52次,采纳代表合理化建议9条,两级院检察长到各级人大代表所在企业进行走访调研32次,就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向代表们问需问计,得到人大代表的好评。
以上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也得益于各位代表真诚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2015年的检察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提高。二是还存在执法办案不规范、不严格,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三是廉洁高效的专业化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对此,我们将在深入推进检察体制改革中,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院重大战略部署,坚持以法治精神为引领,以法律监督为主线,以检察改革为动力,着力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一是聚焦大局,强化服务实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坚持找准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和结合点,坚持立足检察职能为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二是聚焦办案,强化监督效果。坚持有腐必惩、有案必查,切实担当起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大责任。坚持完善预防职务犯罪举措,积极营造清廉干事的良好氛围。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重中之重紧紧抓在手上,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三是聚焦改革,注重成果转化。全面实现检察改革成果转化,充分释放改革红利,以检察改革的新机制、新格局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四是聚焦规范,提升司法公信。坚持眼睛向内、直面问题、自我监督、完善举措,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长期任务抓实抓好,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五是聚焦素能,打造过硬队伍。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依靠国法、党规、制度从严治检,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推进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提升检察人员整体素能。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要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服务大局、锐意改革、扎实工作,为辽源“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