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14日在辽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春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着力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012件,办结13422件,审限内结案率100%,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提供司法保障服务
    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责,保障平安辽源建设。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092件,判处罪犯1490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杀人、抢劫、涉毒、涉黑、诈骗等案件451件。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结案件100件。突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特色,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协调检察机关、共青团组织及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依法对214名罪行严重的被告人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1203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落实判后回访、社区矫正等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
    依法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责,保障幸福辽源建设。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8631件。注重案件调解,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率为48.28%。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诉调对接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成功促使1726起纠纷诉前化解。建立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妥善处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涉民生权益案件2263件。注重维护金融秩序,审结民间借贷、企业融资合同案件2569件,审结商品房开发、房屋买卖、建设工程施工等案件206件。对涉企案件优先受理、优先保全、优先执行,建立涉企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过滤机制,审慎实施涉企强制执行。组织法官为重点项目提供法律咨询,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堵塞经营漏洞。一年来,运用司法手段为我市重点企业盘活资金3.3亿元。
    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保障法治辽源建设。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64件。认真贯彻新《行政诉讼法》,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45.5%。完善行政诉讼协调机制,案件协调率达72%。探索建立集中管辖与提级管辖相结合的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机制,并得到省法院充分肯定。坚持裁判与规范引导相结合,向市人大、市政府提交《行政审判情况报告》,并就行政执法中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5条。
    二、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改善群众司法感受
    实施“民生保障工程”,民生权益得到维护。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强化执行联动。充分发挥“点对点”网络查控功能,全年发送查询被执行人信息2012次。强化信用惩戒,向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录入信息488人次。努力兑现胜诉权益,执结各类执行案件3060件,执结标的额近5亿元。健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全市法院拍卖各类财产145件,标的额3.63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500余万元。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建成视频接访系统,推行“网上受理、网下办理、网上答复”,减轻群众信访负担。开展涉诉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共办结重点信访案件136件,全市法院“案访比”始终位于全省最低水平。落实“应救尽救”原则,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433.8万元,为涉诉信访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11.74万元。
    实施“司法感受改善工程”,司法作风明显转变。把人民群众司法感受作为公正司法的参照系、司法为民的切入点,严抓日常风纪整治,抓好“庭审作风”专项整顿,将案件办理程序、法官审判行为、庭审司法礼仪等纳入纪检监督环节,加大巡查、突查、暗访工作力度。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强化对执行权的全程监督管理和廉政风险防控。
    实施“诉讼服务品质提升工程”,便民举措更加完善。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抓手,提高立案窗口服务水平,构建一体化诉讼服务平台,实行立案材料、诉讼流程、诉讼风险、诉讼权利一次性告知制度。开通诉讼服务网,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先行调解、案件查询、判后答疑等一站式诉讼服务。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依法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积极开展“法官五进”活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更加畅通。完善基层法院快速审理和巡回审判机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4.6%,审结一审终审小额诉讼案件373件,巡回审判率达10.3%。
    三、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审判工作质效
    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落实改革精神,稳妥推行法官员额制改革,全市法院共选任149名法官进入员额。按省司法改革方案要求,市法院和基层法院院级领导入额比例严格控制在院领导基数的40%和50%以内,首批法官入额比例严格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33%和36%以内。为满足审判工作需要,积极协调党委、政府,及时补充审判辅助力量,两级法院共招录文职人员112名。通过机构人员调整,科学配置审判资源,确保85%的审判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法官与辅助人员的配比更加合理,人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改革审判运行机制。尊重司法规律,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组建固定审判团队作为基本办案单元、管理单元,取消案件逐级汇报审批制。完善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推动院、庭长带头办案、带头研究疑难问题。落实司法责任制,实现协调服务由行政领导负责、执法办案由合议庭和员额法官负责。实行清单管理工作法,按照权力清单、职责清单和行为清单严格履职尽责、严肃责任追究。市法院多项司法改革举措为全省司法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得到省委、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今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对两级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并给予充分肯定。
    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裁判文书等审务公开,案件信息均在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平台公开,供当事人查询监督。制定阳光司法评估办法,对全市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进行量化评估,公开发布“年度阳光司法指数”。全年累计发布各类审执信息5879条,裁判文书上网9533份。
    四、精心打造电子法院,夯实基层基础建设
    强化服务功能。在党委、政府强有力的支持下,以“高起点定位、高标准建设”为努力方向,维修改造陈旧落后的办公用房,升级配套设施,提高智能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为进一步拓展审判功能提供有力支持。扩大审判法庭、诉讼服务场所面积,完善相关设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舒适便捷的司法服务环境。
    加强 审判管理。加强对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的信息化管控。两级法院均已建成高科技法庭、办案区安检、远程信访和“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通过审判管理信息化实现对案件办理流程、法定节点的自动管控。注重审判数据分析对审判工作态势的研判和促进作用,以质效指标为基础,定期分析评估办案质量和效率。继续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完善庭审、法律文书和定案把关“三评查”长效机制,共评查庭审、裁判文书、重点案件9655次。
    引入电子诉讼。以人性化的诉讼引导、方便快捷的远程立案、可视化沟通交流三大功能,为群众提供诉讼、执行中所需要的全流程服务,实现网上立案、身份认证、网上缴费、电子送达、在线调解、开庭审理等案件流程的全覆盖,给予群众更为开放、透明、便民的深刻体验,群众及诉讼参与人不到访法院即可通过互联网办理诉讼业务,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让百姓少跑路”,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东丰实地调研后,对这种秉承便民利民司法传统,融入现代信息技术的诉讼服务方式给予赞赏,对两级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五、继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履职能力
    不断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继续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查摆司法领域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共落实整改措施169条,制定出台各种制度45项。 
    不断提升干警职业素养。深入推进“建学习型法院、做学习型法官”活动,采取专家授课、远程教学、“菜单式”选学等方式强化业务培训,全年选送152名法官参加培训33期。定期开展疑难法律问题研讨,建立案例指导机制,编写典型案例指导丛书,统一裁判尺度。加强调研成果转化,完成各级各类调研课题8项。强化应用法学研究,加强学术交流,圆满承办了第十二届“法官与学者对话”暨第六届国际民法论坛会议,在学术界和实务界产生广泛影响。加强各类人员岗位练兵活动,承办全省法院第一届司法警察技能大训练评比活动,司法警察支队被省法院评为优秀集体和优秀支队。
    不断拓宽内外监督渠道。全面实行审判活动全程留痕,在全国首家设立专门合议室,推行合议过程视频封存制度。加大审判监督力度,依法纠正一审偏差,改判发回重审案件144件,占一审判决案件总数的3.44%。畅通当事人申请再审渠道,受理申诉复查案件30件,决定再审14件。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审结抗诉案件22件,其中维持原判8件、撤诉1件、发回重审3件、改判5件、指令再审4件、终结1件。狠抓廉政制度建设,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警参观省廉政教育基地,不定期开展审务督察、案件线索核查和司法巡查,严查严处违法违纪人员4名。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开展专题调研,邀请代表旁听、评议案件40件,视察法院101人次,听取代表意见建议13项。注重加强民意沟通和舆论引导,及时收集研判舆情信息1569条,有效回应质疑。
    各位代表,一年来,在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工作取得一些成绩:先后有21个集体、80余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涌现出一批省级劳模、吉林好人最美法官等先进典型;西安区法院少年法庭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省巾帼文明岗;各基层法院均获评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或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西安区法院获五一劳动奖章;东丰县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系统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人民法院报》对市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我们深知,这些成绩和进步凝聚着各位代表的智慧和心血。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执行难”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办案骨干队伍尚需培养壮大,一些法官司法能力仍有欠缺;个别干警司法行为不规范,司法作风亟待改善;司法职业保障尚需加强,司法改革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年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主线,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能力,推进司法公开,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依法履职为要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平安建设,依法惩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冲突,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增进社会和谐。丰富行政审判方式,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执行工作,提高执行工作实效,树立司法权威。
    二、以公正司法为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注重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公正、高效审理案件。切实强化司法服务功能,主动策应我市经济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及时提出对策建议、调整司法应对措施。加强审判管理监督,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以保障民生为重点,落实便民利民举措
    继续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突出其多功能、一体化、综合性平台优势,完善便民诉讼服务网络,不断加大巡回审判和法制宣传力度,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继续完善立案登记制度,保障贫困群体能打得起官司,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继续深化诉讼调解和诉前联调工作机制,妥善处理涉民生权益案件。继续深化涉诉信访改革,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积极承担脱贫攻坚包保任务,为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打好基础,力求实效。
    四、以司法改革为契机,提高法院工作水平
    积极构建科学的审判组织模式,优化审判职权配置,突出审判主体责任,强化全程制约监督,严格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筑牢保障公平正义和防范冤假错案的防线。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对审判流程运行及合议庭工作实行标准化管理。精心打造电子法院平台,提升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水平。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人权司法保障。
    五、以队伍建设为基础,提升司法公正公信
    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培育公正、严明、亲和、耐心的司法作风。重点加强培训工作,着力提升法官公正司法能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完善法官履职保障机制,努力解决法院人才流失加剧、“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困难。自觉接受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人民法院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努力完成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为辽源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