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劳动模范由衷发出幸福感言

——加发离退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温暖人心
吴玉金

    “我们已经退休,赋闲在家。但是,党和人民还惦记着我们、关心着我们,每年年底都为我们加发荣誉津贴,我们深受感动。真诚地感谢市委、市政府,感谢市总工会,这是对我们离退休劳模政治上的关心和生活上的照顾!”全国劳动模范、原市塑料四厂厂长孙香民在领取离退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时这样说道。
    向各级离退休劳动模范加发荣誉津贴,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心和关爱,是积极营造广大职工群众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争当劳模良好氛围的具体举措。近年来,辽源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总工会工作,不断加大对劳模关心、服务和帮助的力度。早在2009年12月1日市政府六届十三次常务会议上,建立困难劳模帮扶长效机制的议题就得到了肯定,会议决定给予我市市直离退休劳动模范加发荣誉津贴,由市总工会代市政府于每年年底前一次性发放。2014年11月3日,市政府又出台文件,对我市市直离退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的标准作出翻倍调整,并纳入每年政府财政预算。政策实施以来,市总工会准确掌握劳模队伍情况,及时变更劳模档案材料,累计向市直256名各级离退休劳动模范代发荣誉津贴141.6万元,帮助他们解决了实际困难,让他们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截至目前,市总工会已完成2015年度市直离退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的代发工作,共向市直221名各级离退休劳动模范代发荣誉津贴35.28万元。其中,国家级劳模16人,每人2400元,共计3.84万元;省级劳模95人,每人1920元,共计18.24万元;市级劳模110人,每人1200元,共计13.2万元。此外,市总工会积极协调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吉林省总工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劳动模范进行补助,申请下拨2015年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44.1308万元。其中,生活困难补助金12.1356万元,特殊困难帮扶金28.6952万元,健康体检补助金3.3万元;申请下拨2015年省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7万元。春节前,市总工会还将出资11.05万元,组织市直221名各级离退休劳动模范进行身体检查。
    辽源市委、市政府和市总工会的一系列举措,让劳模及其家属们在深感温暖和自豪的同时备受鼓舞,进一步坚定了为党和人民再立新功的决心和信心。省劳动模范何永福的儿子、辽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生何文忠在代父亲领取离退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时深有感触地说:“我们一定会从父辈手中接过接力棒,加倍努力工作,争当先进,争当劳动模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谷云山表示,市总工会将进一步加强劳模管理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好劳模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让劳模时时刻刻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为劳模发挥聪明才智和榜样作用提供有力保障;要用劳模精神凝聚和引领辽源广大职工积极投身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重视发挥劳模的旗帜作用,引导、鼓舞广大职工向劳模学习、向劳模看齐,激励广大职工在“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历史进程中提振“精气神”,构筑后发赶超的“精神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