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区人民检察院健全“四项机制” 着力破解难题

    本报讯  今年以来,西安区人民检察院以破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着力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队伍有活力、业务有能力、检务有张力的良好局面。
    着力健全检察工作领导机制。检察长深入督导各项工作,分管领导亲自研究个案事项、亲自协调相关事宜、亲自带队办理重要事务,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发挥班子示范带动效应。 着力健全组织管理工作机制。以区直机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为抓手,切实解决了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惰”等现象,探索建立了绩效考评工作制度,有效激发了队伍活力。 着力健全案件集中管理机制。按照上级院安排,建设了案件集中管理中心,结合实际制定了《案件管理工作办法》,着力细化各项案件管理措施和办案流程,有效提升了各业务部门联动效能和办案效率。 着力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与公安机关建立了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了案件相互移送机制。全面推行不批捕案件答疑说理、逮捕案件必要性证明和办案风险防控等工作措施,有效增强了执法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了检察职能公信力。 (赵继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