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将作为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延续
城区交通秩序百日综合整治总结会强调
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将作为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延续
本报讯(舒俊 记者 刘鹰)12月25日上午,市城区交通秩序百日综合整治总结会在市政府召开。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吴跃岩就三个月以来的整治工作成果进行了总结,对下一步工作重点和目标提出要求。
据了解,自9月1日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在各责任单位及全市群众的积极参与下,5条街、4个市场和3处交通乱点不良现象得到改善;违法停车、行车抛物、“酒驾”“毒驾”“三超一疲劳”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得到矫正;“马路市场”、占道经商行为得到整治;三轮车非法营运和“黑出租”得到有效规范。目前,城区交通秩序呈现出行车不堵、停车不塞、行人不乱、违法下降的良好氛围。
吴跃岩指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不能一蹴而就,不能毕其功于一役。滞后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间依旧存在矛盾,部分交通违法顽疾还具有强烈的反复性,全民遵章守法意识还有待提高,交通管理中不断呈现出的各种新情况还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不断解决和整固。
吴跃岩强调,各部门要再接再励,乘势而为,要抓好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立足城市现有条件,不断优化路网结构,提高现有道路通行能力;要抓好交通安全社会化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影响和快速传播作用,对遵章守法和“交通违法大户”两方面典型进行宣传和曝光,营造“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的社会氛围;要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对行人不按信号通行、横穿马路、翻越隔离护栏、违法掉头、行车抛物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及市场外溢、占道经商、违法占用公共停车泊位和残疾人车、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黑出租”等违法行为保持严管高压态势;要提高交通管理监管和服务水平,依托“智慧城市”平台,提高城市智能交通管理应用水平,在全社会实现“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争做文明驾驶人”的良性发展循环氛围,将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作为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服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