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芳松:美在用心“看见”公平
她,低调安静,但在案情需要调查取证时拔腿就走,随时随地面对他乡的未知与陌生;她,理性淡定,但在每次面对百姓时却稍显紧张,即使太累的时候也要努力把自己的情绪调整到最佳状态;她,谨慎执著,案子到了她手里,落笔的每个字都重如千钧。她和她办的案子一样,都经得起时间和岁月的检验。12月6日,她接受了全省“吉林好人·最美法官”评选委员会的表彰……
何芳松:美在用心“看见”公平
本报记者 赵强
何芳松说:“我不追求做女强人,我只想做值得依赖的法官。”值得依赖,有“公正高效率,亲情暖人心”的锦旗为证。2014年4月,长春市高新开发区某小区176户购房的业主因为开发商故意用已经预售但尚未签订正式合同的房源进行抵押借款,使176户居民认购的住房被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无法在房产局备案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于是,派出50名代表来到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异议申请书。用心,就能读懂百姓的急迫和期待。“在法院的保全下,大家的房屋是最安全的,开发商无法再次将房屋抵押和销售。法院一定会依据事实证据,保护好咱们老百姓的财产安全。保证在7个工作日内核对好大家提交的证据材料,尽快给大家一个明确的答复。”何芳松的承诺犹如一粒“定心丸”安定了176颗心。接下来的几天,何芳松的手机经常占线,为了让老百姓消除疑虑磨破了嘴,案件终于调解了,何芳松等办案人员一结束上午庭审,就放弃午休冒着大雨驱车赶到长春,对176套房屋进行解封……那一夜,何芳松睡了一个多月以来的第一个安稳觉。
论经验,从事法律工作28年的何芳松不可谓不丰富,对于很多案件可谓轻车熟路,但何芳松却没有别人想象得那般放松,每天都让自己忙得像个停不下来的陀螺,她带领的团队也是院里的一支“精锐部队”。“站在法律面前,我才知道个体有多么渺小,它似乎永远都有你的脚步无法到达的领域。”何芳松经常和身边的人表达对法律的敬畏之心。除了总结审判经验,何芳松还积极参与制度创新,在推进审判方式改革过程中做着锲而不舍的探索。今年4月,其参与审理的我市一家大型企业诉四川高县一家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争议焦点多、双方矛盾十分尖锐,该案件十分棘手。何芳松和其他办案法官立即赶赴四川,她三番五次耐心劝解和细致调和得到了对方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向法官提出具体的调解方案以及与其他法官配合做原告工作,巧妙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双方成功达成一致。然而,原告方在辽源,不能现场签署调解书,经过反复认真研究,她大胆提出了制定远程调解协议的想法,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支持,最终涉案的1200万元货款全部得到执行,为企业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作为法官,何芳松对生活与人性有着更为宽广与深厚的理解。“每个人都深嵌在世界之中,没有人可以只是一个旁观者,他人经受的,我必经受。”就是出于这样一种设身处地和将心比心,何芳松视公平和正义如金子般宝贵,“看见”才能“守护”。2009年12月,辽源某药业公司与山东某医药研究所因技术转让合同发生纠纷,接到任务后,何芳松立即带领书记员冒着大雪驱车赶赴山东济南。在济南,她马不停蹄地到银行、房产、土地、车辆等部门查询被告的资产,可一无所获,后来在调查过程中,她发现了被告很隐秘的账户,并依法冻结了该账户,为该案的圆满解决奠定了基础。在诉讼过程中,她先后4次赶赴济南进行调解,每次都要颠簸30多个小时的路程。虽然被告在细枝末节上不予让步,可何芳松并没有就此放弃调解。无数次用电话与当事人沟通,她的真诚终于感动了当事人,在她第四次赴山东时,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当场执行195万元。
一朵鲜花打扮不出美丽的春天,但却能让人在严寒中感受到温暖。用心者,美丽者,当如何芳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