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区人民检察院实行“证据预审”保案件质量

    本报讯(记者 于蕾)为探索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新机制,西安区检察院制定并实行了《证据预审工作办法》,即将一名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职务犯罪检察部副部长设为预审员,对所有主任检察官办案组所办案件在移送公诉前进行审核把关,引导各办案组对瑕疵证据予以完善和说明,有效防止由于时过境迁不能完善而形成的非法证据。
    自证据预审工作机制实施以来,先后有8起案件适用了该制度,有效节省了人力,提升了办案效率,也确保了自侦案件质量,该制度的实行也成为职务犯罪检察部门落实规范司法行为整改工作的新措施,使自侦案件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