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购,不给开发票?
见习记者 陈博琳
消费后向商家索取发票,这本应是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但近日,我市的刘女士却在此事上碰了钉子:商家以“团购消费”为由,拒绝为她开具发票。记者调查发现,有类似经历的消费者不在少数,“团购消费不开发票”已然成了团购“潜规则”。接下来,让我们听听大家的声音。
团购网:团购网客服人员表示,团购网站只是交易平台,起到“中介”作用,消费者支付的钱最终会流入商家手中。所以,消费者应找商家开发票,而是否给开发票那就由商家决定了。如果出现问题,网站只会帮忙跟商家协调沟通。
商家:“已经打了折扣,再开发票,我们就要赔钱了。本来就是想做做广告,扩大点知名度,所以才会以低价的套餐形式参加团购。团购消费本来优惠幅度就大,所以我们只有不参加活动的现金消费才能开发票。”快餐店老板无奈地说。
相关部门:无论消费者何时需要开具发票,只要能提供相关消费凭证,商家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凡是企业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税务机关将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没收其非法所得,同时可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建议消费者,如果遇到商家以各种借口拒开发票,可直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投诉,执法部门可上门查处。
记者:消费后索要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利。发票不仅可以在消费后出现问题时有据可查,更能让商家缴纳应付的税款。不要为了“抹零”或是“一瓶饮料”就让漏税的行径蔓延,索要发票可是咱消费者的权利,大家都要时刻谨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