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爱卫办关于拟申报命名东丰县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公示

    2015年10月19日至20日,吉林省爱卫办组织专家和相关委员部门对东丰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综合评审。评审组认为,东丰县通过多年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加强和创新了社会管理,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强化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的要求。
    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做好下放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评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为保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质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现就东丰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周。
    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信函形式向吉林省爱卫办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
    举报电话:(0431)88904673
    通讯地址: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爱卫办(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爱卫办收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