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健全乡村调解协调机制
本报讯(记者 李及肃)近两年,东丰县采取措施,加大投入,充实力量,着力构建乡村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格局,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协调联动机制不断完善。目前,县司法局在14个乡(镇)司法所全部设立了司法消费维权办公室、残疾人援助工作站、法律服务站等,指导相关单位组建了关于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环境保护、劳动关系等方面的调解委员会。同时,还与县法院建立协调机制,将14个乡(镇)司法所长、8名律师、25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和246名村级调解员全部录入法院诉前调解数据库,发挥调解作用。截至目前,这些调解员共接受法院委托参与诉前调解198件,调解成功176件,占调解案件总数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