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斤斤计较” 有那么丢面子吗?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下馆子吃饭已是家常便饭。然而,很多人在饭店吃饭时,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不公正待遇。比如缺斤少两、酒水克扣、违规收费、菜单欺诈等,这些黑心商家的手段层出不穷,有时甚至利用顾客醉酒之机,随便地在账单上记上客人没点的菜,使消费者“被冒单”,以不正当手段来谋取自身的利益,使顾客的权益受到侵害。
    法律在要求我们遵守其规定的同时,也赋予了我们可以维护自己利益的权利。现在的餐饮行业存在太多弄虚作假的经营者,有些人因为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最终只能有苦说不出,自己认栽了事。更有甚者,即使遇到这种欺诈行为,也不会为自己维权。他们认为,小来小去的损失还是可以承受的,如果追究,不但麻烦,还有伤脸面。就是这些存在于一些人头脑中的好面子、不愿“斤斤计较”的观念,才会让一些不法商家有机可乘。其实,这就是法律意识淡薄和维权意识缺失的表现。这样不愿“斤斤计较”的想法屡见不鲜,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法商家的违法违规行为,实属不该,应当改正。

    吃饭,差点儿替别人买了单
    连先生回忆起事情的经过,他心里很是郁闷。“前天晚上,我和几个朋友在酒店吃饭。9点钟我们要结账的时候,却发现打印出来的单据上有5样东西是我们点菜时没点过的。”连先生说:“当时我喝了一点儿酒,怕看不清楚,就给旁边的朋友又看了一遍,发现账单一共是189元钱,但是单子上的皮蛋豆腐、木瓜雪蛤、农家小炒、米饭和果粒橙都是我们没点过的。当时我就问饭店收银员为什么多了这么多东西,要求他们给核对一下,后来服务员打出了第二张菜单,一共是152元钱。”
    这时,连先生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要是我不核对账单,那不是给别人买单了吗?我要求你们老板给一个合理的解释。”后来有一个自称是大堂经理的人过来,说他们老板不在,不能过来解释。而且他的朋友一直在旁边劝他:“账目都算好了,这次又没多算钱,赶紧结账走吧,别在这里丢人,脸都快被你丢光了。” 连先生表示:“当时我就很生气,我不是差那几十块钱,就是想要个说法,要是他们老板不来,我就不结账。”
    无论朋友怎么劝他,连先生就是不走,一直跟酒店的工作人员争执到晚上10点钟,饭店老板也从家里赶了过来,最后老板说原本152元钱的账单只收100元,连先生的朋友说:“老板都已经这样说了,你就别闹了,见好就收吧,你还想要什么结果呀,好好出来吃顿饭,好心情都被弄没了,以前怎么都没发现你是这么计较的人呢?”
    连先生听到朋友这么说自己感觉很委屈:“我只是合理的维护我自己的利益而已,怎么我的朋友会这么想我呢?我实在是不理解呀。”

    外出旅游要多留心
    在暑期旅游时大家是否遇到过这样的事情?那天上午我们在山上请了当地的一位女导游,到了中午导游不停地提醒我们到吃午饭时间了,我们想是应该吃点东西了,也不好意思让人家导游饿着肚子,在路上我们看到了一家土菜馆,我们就走进了这家饭店,我们进入该店拿起菜单看了看,价钱还是挺合理的,就决定在这间菜馆吃了。点完菜后我心里还在估计这顿饭大概也就400元钱左右,可是最后结账时却要收680元钱,我们核对了点的菜和菜单上的定价,发现不一样,怀疑老板使用了两本菜谱,和老板协商能不能少收点儿,可是老板态度很强硬,说打电话叫人来,意思要治我们,我们一是为了息事宁人,二是不想花费游玩时间,于是扔下500元钱走了。
    我们在路上越想越生气,我朋友说:“不能就这样算了,我要给物价局打投诉电话。”大家都很支持他,告诉了物价工作人员事情的前后经过,在电话里接待我们的那位景区物价检查人员,服务态度非常好,办事一点儿没有拖拉,及时帮我们去菜馆调查事情经过,通过调查得知我们被菜馆欺诈的经过后,他还特意打电话告诉我们已拿走该店的营业执照,可以到物价局领取饭店多收的钱,我们和物价工作人员讲,其实我们不是为了要退钱,我们对该饭店的欺诈行为非常生气,希望不要再发生这样的事情。
    那位陈姓导游在我们打过物价部门投诉电话后,一边带我们游玩,一边不停地在通话,好像是在和饭店老板娘通话,在得知物价部门的处罚后,陈姓导游主动替饭店说情,说不收今天的导游费了,意思是我们不要再投诉饭店了,我们说这也不关你的事,你不要想那么多,而且这家饭店也不是你选择的,是我们自己进去的和你没有任何关系。她见没有说服我们改变主意,她又说和这家饭店是亲戚关系,在我们向她保证不再追究这件事才罢休,我们见她心情也不好,就让她走了,我们也没兴趣游玩了,就此下山,结束庐山之行。真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再识以宰此山中”。
    正常我们出去游玩,钱都是带的很充足,因为出门在外,钱带少了遇到问题没办法解决。当时还有朋友说:“出去玩咱们又不差这点儿钱了,给了就好了,别给自己没事找麻烦了。”但是都已经留心菜单上的价格了,心里也估计了一下这顿饭大概要花多少钱了,怎么可以继续任由老板欺骗我们呢,虽然大家都不差这点儿钱,我们差的是个理,凭什么我们要吃这样的亏。以往都没注意过这种细节,通常都是叫服务员算账,然后就付钱走人,这一次发生这样的事情之后,以后为了防止再次变成“冤大头”,也要多看看账单。

    为了安全 ,该出口时就出口
    在我市的某些客车存在着超载的现象,正常的客车运营标准是横排3座总15座以下为小客,横排4座总16-30座为中客,横排4个及以上总座31个及以上为大客。
    很多客车的司机为了能够多赚点钱,也不管车上现在有多少人,路上遇到了拦车的乘客就停下来,一旦前面没有地方了就一直让后面的乘客向后继续挤挤。车上的乘客心里有抱怨,有的人不说出来,有的人则会和司机争吵。但是吵架也解决不了问题,继续该超载还是超载。
    其实这样的事情我们要站出来斤斤计较,这是正当的维护自己的权益。长途客车超载会严重威胁乘客的生命安全;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没有出事大家都很好,一旦出事造成的后果就是无法挽回的了。
    王美林在乘坐客车的时候遇到了一件令她心惊胆颤的事情,是发生在客车运行的时候,客车司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她坐在前排看到司机困的已经眼睛都睁不开了。她就让售票员提醒一下司机,都快睡着了,售票员说:“他太累了”。这是什么话呀,司机要是太累的话,可以把车停在路边,让他休息一下再继续开车,解释清楚大家也不会有什么怨言,毕竟命比什么都重要。司机都已经困成这样了还在继续开车,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继续这样。绝对不能因为自己不好意思就当没看见,一旦出了事,命可都是自己的,没有人能负责的起。她伸长手拍拍司机的肩膀,提醒到:“司机开车要集中注意力噢,您要为了自己和我们这些乘客的生命安全负责啊!”
    有时候因为大家都在考虑说出来会伤到“面子”,都没有人提醒司机,万一等到真的出了车祸的时候大家就该后悔莫及了。当生命与脸面放在一起时,到底孰轻孰重?

    洗浴中心里多出来的90元钱
    崔女士和弟弟及朋友3人在洗浴中心消费后结账,店方给了她两张消费单,一张是洗浴和住宿费用单,一张是酒水和果盘的费用单,一共让她交232元钱。“当时我看到账单就懵了,我们并没有要过酒水和果盘,怎么多出来90元钱?”崔女士说,第一张消费单上确实有他朋友的签字,而第二张消费单上的字根本不是他们签的。让崔女士纳闷的是,店方值班经理认为第二张消费单上的签字和第一张上的很相似,所以店方认为酒水和果盘就是他们消费的,而且态度很强硬。
    一直争执到下午,店方叫来了前日晚上负责接待崔女士的服务生小刘,经过询问,小刘说是“开单有误”,消费单上的字不是这3位消费者签的。店方大堂刘经理承认,由于员工工作失误造成了这样的误解,刘经理当面向崔女士3人道歉,希望顾客能谅解。
    但是,经过两个多小时的争执后,遭到误解的崔女士已是泣不成声,认为这样的事情很让人伤心。她的朋友朱先生说,这不是简单的消费纠纷,一方面店方“冒单”,有欺诈消费者的嫌疑,另一方面店方在处理问题的态度上很强硬,伤了崔女士的自尊心,不能只是说句“对不起”就了事。
    朱先生说:“对于你们洗浴中心做出这样的事情,我们一定会坚持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不能仅凭一句道歉就结束了,我们虽然不知道这样的事情归哪个部门管理,但我们会提起诉讼,要法律还给我们一个公道。”

    春节“停卡”, 就是潜规则
    临近春节,市民张小姐来到一家美发店洗头,却被店员告知:春节前后,会员卡优惠一律停止,所有项目恢复原价。连洗带吹总价28元,平日刷卡折后价20元,而现在则必须按原价交现金。张小姐说:“当初花500元办这张VIP金卡,图的就是这3.8的折扣,现在倒好,被‘停卡’了!”
    对此店员指了指正在店里美发的客人,说:“又不止你一个,这些染、烫、护理的客人都是有卡的,一样不能打折。”张小姐称,办卡时,店家只顾推销,压根儿就没说过什么时候不能用。所以张小姐一怒之下,索性头都不洗了,直接找店长理论,不想店长倒先搬出了一堆道理:春节期间店里生意本来就好,加上大多洗头工回家过年了,人手不够,这期间“停卡”就是美发店的潜规则。“我们还算好的,只恢复原价,有些店还涨价了呢!”何况卡的背面本就印有“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他们认为张小姐为了几十元找来找去的真是“小题大做”,并坚持如果张小姐洗头就只能付现,张小姐无奈之下只能作罢。
    无独有偶,市民张先生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去年11月份他在市中心的一家洗车店办了一张洗车卡。1月份左右他去该洗车店洗车,当时车辆很多,排了近一小时的队才轮到。洗车后,张先生拿出洗车卡结账,工作人员却告诉他“春节期间,洗车卡停用,需要付现金。”
    对此张先生很是不满,而工作人员直接指着门上贴的一份“公告”说已经贴出通知了,并让他交现金,尽管对洗车店这种做法很生气,但又不想浪费时间只得交了30元洗车费。随后一员工告诉张先生,因为春节期间洗车涨价了,所以洗车卡暂停使用,春节过后才可以用。
    其实面对春节期间商家“停卡”的行为,如果消费者都能“小题大做”,捍卫自身权益,那么店家哪还敢有这些“潜规则”和霸王条款?

    入口的食品要多计较一点儿
    在我市七一桥附近的一家超市,王雨购买了密封袋包装的米线和麻辣烫。回家之后她准备中午吃一袋米线,刚刚打开之后她就闻到一股难闻的气味。开始还以为是米的味道,她想着泡一泡是不是味道就没了。可是等到米线泡软了之后,她还是能闻到臭味。突然她就想起以前看过的视频,里面描述过用鞋底的胶皮来做米线,这样的米线吃起来口感会比较劲道。当时她就把米线和麻辣烫都扔了,她心里还在想着要不要去和那家超市的老板说一下,如果她去和超市说了这件事,超市会把货物下架,不再继续销售。但是她看了一下生产厂家,感觉说了之后也没什么太大的作用,生产厂家不是本市,没有办法真正从根源上制止这件事。但最后她还是特意跑去那家商店,告诉了店老板这件事情,老板人也很好,立刻把商品下架,并把这件事情反馈给了厂家。
    维权其实不丢人,尽管这是一件小事情,可是背后却能帮助大家少买到或者买不到这样的产品。斤斤计较一点,不止保护了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也保护了大家的利益。
    还有一次是王超在超市购买了某品牌面包,第二天打开吃的时候,发现面包是干的。她本身的维权意识比较重,她就去超市的服务台找售后人员,服务台的工作人员核对了小票之后,很快就把钱返还给她。当时她还和服务台的工作人员说:“我其实不是差几块钱,主要的想法是让你们注意一下面包的生产日期,别让这样的面包继续销售。”
    有的时候斤斤计较不是为了那点儿小钱,而是为了引起商家重视,避免更多的人利益受到损害。

    维权意识无关事大事小
    这些实例让我们看到,很多人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大多采取能忍则忍的态度,很少有人真正去为自己讨个说法,有些人甚至认为,这不过是一桩小事,为了这点事大费周章,显得自己小气。商家就是在这样的顾客身上,才看到了商机,于是他们有的弄虚作假,缺斤少两;有的干脆漫天要价,提高商家的盈利,欺骗消费者。
    其实,消费者此时最应该“斤斤计较”,因为这无关乎脸面和气度,这代表着一个人最基本的法律观念和个人的维权意识。个人观念的体现往往都在小事上,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放任这种“好面子”,不作为的思想肆意蔓延,那么现在小事的欺诈,就会造就出更多无视法律的商家来侵害消费者的权益。
    顾客上饭店吃饭,实际上是与商家达成了一种简单的合同关系,餐厅应该在买卖之前事先公示菜品的价格等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当消费者在餐厅的消费过程中遇到纠纷,根据权益受损的具体情况,分别可以向当地卫生、物价、工商部门申诉、或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在一个大的环境下,如果每一个人都能对法律多一些认知,对自身维权意识多一些重视,那这个社会的风气,就会逐步向健康的方向发展。
    我相信,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国民的维权意识、维权观念也会逐步增强。维权不是一个人的战斗,更需要每个国民的参与。只要人人维权,集体维权,侵权者自会望而却步,国民权益便会有了保障。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 王  超 见习记者 祝琪尧  实 习 生 杨  鑫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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