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将给农民带来哪些红利

    编者按: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发布,“十三五”规划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最后的一个五年规划,对顺利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决定性的意义。那么,这份规划建议将给农民朋友带来哪些红利呢?

“十三五”将给农民带来哪些红利

本报记者  李及肃


    生活
    “钱包”有望更鼓了
    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
    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完善职称评定制度,推广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等同大城市落户挂钩做法。
    全面“二孩”将放开,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
    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注重家庭发展。

    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将逐步免费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困难学生实施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
    乡村教师队伍有望加强
    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师交流。办好特殊教育。

    医疗
    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实行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实行分级诊疗,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
    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发挥医保控费作用。

    脱贫
    贫困人口有望应保尽保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人因地施策,提高扶贫实效。
    分类扶持贫困家庭,对有劳动能力的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和转移就业,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实施扶贫搬迁,对生态特别重要和脆弱的实行生态保护扶贫,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实施兜底性保障政策,对因病致贫的提供医疗救助保障。
    实行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衔接,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
    扩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覆盖面,因地制宜解决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
    对在贫困地区开发水电、矿产资源占用集体土地的,试行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
    提高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土地
    守耕地“红线”保粮食安全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产能,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城乡统筹
    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将享受城镇居民同等权利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等权益
    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城乡资源配置将更均衡
    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新农村
    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
    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
    坚持城乡环境治理并重,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统筹农村饮水安全、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