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得夕阳满天红
——东辽县关爱老年人纪实
李洪波 贾宏伟
“五个加大” 让关爱无微不至
加大保障覆盖。东辽县建立了城乡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已达到95%以上;全面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对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的老年人,不缴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
加大耄耋补贴。东辽县财政局年度列支高龄老人生活津贴费达到146万元。80周岁—89周岁享受低保老人1733人,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50元;90周岁—99周岁老人326人,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100元;百岁以上老人现在全县8人,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300元。
加大医疗服务。对退休人员、困难老人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上给予政策扶持;将老年人的常见病、多发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范围,减轻老年人看病经济负担;3.2万名农村老人参加了“新农合”,困难家庭的老年人看病及大病治疗列入救助范围。
加大社会救助。积极实施“星光计划”和“关爱工程”,新建、扩建全县13个乡镇的农村社会福利中心,设有床位1636张,“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在实施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中,对困难老人予以优先考虑,及时给予救助。城镇离退休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保障。农村老年人新型合作医疗覆盖面达到100%。东辽县财政局为“五保”老人、特困老人等困难群体交纳保险金,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老年人纳入城乡低保范围。
加大惠老投入。东辽县先后出台保留农村老年人的土地使用权、失地70岁以上村民享受农保等优惠政策。“两节”期间走访慰问了百岁老人、在乡老兵、特困老年人、农村社会福利老人、离退休干部、教师等,捐赠款物折合人民币100多万元。村和社区分别建立老年活动室及日间照料中心,平均面积达到了50平方米。城镇老年人的活动人数达到65%以上,农村达到35%以上。
“五保供养” 让晚年更加幸福
兴建县级社会福利示范中心。投资2800万元、占地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设计床位220张的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在不到4个月的时间里就完成了前期准备,现正在紧张施工,预计在今年年底实现主体封闭,2014年12月投入使用。
8所福利中心的改建扩建使“五保老人”的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得到改善;结合政府开发公益岗位,成立志愿者队伍,为“五保老人”送温暖、献爱心;乡镇福利中心在保障好集中供养对象生活的同时,为社会困难老人提供生活上的照顾,吸纳社会老人自费代养,为村屯“空巢”老人提供帮助。
东辽县现有五保对象3099人,其中,集中供养1020人,分散供养对象2079人。县委、县政府从保障民生、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出发,认真抓好落实各项规定,为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和保障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在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五保供养生活费及工作运营经费分别列入财政预算,并按月拨放。年供养经费达410万元,工作运营经费360万元。确保集中供养生活费年人均标准3500元,分散供养生活费年人均标准也达到2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