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森防指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加强秋季野外农事用火管理

    本报讯 近日,我市大风天气增多,且无有效降水,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加之进入秋收时节焚烧秸秆等野外农事用火大量增加,我市进入森林火险高发期。
    针对当前我市秋季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吴兰提出明确指示,要求切实加强野外农事用火管理,加大巡护检查力度,坚决防止森林火灾发生。市森防指迅速召开各县(区)分管领导会议,全面深入传达贯彻指示精神,对全市秋季森林防火高发期的野外农事用火管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布署,提出要进一步严密防范措施,严格依法加强监管,坚决防止森林火灾发生。一是采取坚决措施,严控农事用火。要求在林缘300米范围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重点林区全面禁止焚烧秸秆、烧荒等一切野外用火。非重点林区需要组织计划烧除的,要提前报告,履行手续后,根据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等级,远离林缘300米以外,按照“六不烧”的原则,由当地乡镇统一组织,集中时间、集中地点统一焚烧。三级及以上森林火险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二是加强应急处置,科学指挥扑救。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涉林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监控火险火情,及时反馈火情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迟报、乱报,对违反报告制度的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处理。一旦发生火情火灾,辖区政府领导要主动靠前指挥,科学组织扑救,集中优势兵力,尽快将火灾扑灭,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严格依法管理,加大打击力度。要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和公安派出所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严惩森林火灾肇事者。发现未落实防火安全看管防护措施的,要按照《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吉林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罚。情节特别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四是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要求严格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防火行政首长要经常深入林区开展森林防火督查,靠前指挥、强化领导,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要求包保领导和有关责任干部和机关巡查人员全部深入包保责任区,开展“高密度、网格化、全天候、全覆盖”巡查。要求行政监察机关加大对森林防火决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监察力度,要派出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对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森林防火责任人在岗在位和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市森防指强调,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离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严肃查处,严格追究责任。 (森防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