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巡警支队龙山大队整治“黑校车”开出万元罚单

    本报讯(记者 刘鹰)核载9人面包车内却载着19名幼儿及一名跟车老师。10月15日,市交巡警支队龙山大队民警在福镇路小学附近巡逻过程中,将正在从事非法客运运输的驾驶员刘某逮个正着。
    经询问,持有B1驾驶证刘某驾驶车辆所属单位是龙山区福镇路小学幼儿园,车辆性质是非营运中型普通客车,用于接送学校周边比较偏僻地方的孩子上下学。民警周富才介绍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该校用于从事接送孩子的车辆没有取得相关运营手续,驾驶员刘某因涉嫌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车辆提供校车服务,将受到20000元罚款处罚及相应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家长和教育部门及学校有切实保障辖区广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的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的义务和责任,应共同监督落实“禁止学生及儿童集中乘坐无校车资质车辆”的规定。根据相关要求,校车以及接送学生车辆需到当地教育部门和交管部门备案,“黑校车”无法保证学生的安全。如需集中接送学生,学生家长应选择有营运资质且信誉度高的校车作为接送孩子的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