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吉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本报讯(记者  于芯)10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宏坤、秘书长刘宝章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吉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到东辽县裕昌隆西饼店、水果王国大卖场、诚信综合商店、金苹果蛋糕店,欧亚肯德基、鑫丰宴宾城、丰源肉联熟食店、吉春路市场、陈记食品添加剂等地,详细地对食品加工生产流程、进货台账、小作坊食品生产管理、添加剂使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
    今年1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相关监管部门职责,扎实开展《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摸底排查掌握小作坊及摊贩基本情况,规范整治小作坊和摊贩的日常监管,构建起食品小作坊摊贩管理保障体系,提升了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和预警能力,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
    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对今后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检查组认为,《条例》的贯彻实施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工作措施扎实有力,监管工作成效显著,达到了《条例》实施目的。检查组建议,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在食品监管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综合治理和监管力度;要加大学习和宣传《条例》的深度,根据辽源食品加工、生产、销售等环节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落实《条例》,将监管深入到更细腻的程度。同时,要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舆论氛围;要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转变监管方式、提高执法水平;要加大小作坊和摊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食品安全重点部位和学校周围食品摊贩监管,不留监管空白、盲点和死角,严把食品安全的准入关、生产关、流通关;要提高监测、监管水平,营造放心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市政府、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及东辽县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