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本报讯(记者 宋建立)10月19日,我市召开县(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市长王立平关于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部署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强调,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十八届五中全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针对性地制订工作方案,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要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责任,按照“安全生产网格化”的要求,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监管不留死角和盲区。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在安全生产“秋冬会战”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一次本辖区和本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会议要求,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期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重要岗位和重大危险源要充实值班力量,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的收集和分析研判。组织属地和行业监管企业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安全应急培训教育和应急救援演练,有效提高事故防范和自救、互救、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安全监管监察和企业安全保障能力。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四项制度”,对落实不力的地区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会议强调,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巡视督查和暗查暗访工作,下沉监管力量,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一线,持续不间断地开展巡视督查和暗查暗访工作,全面落实约谈、通报、曝光等措施,加大对安全责任不履行、隐患查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追责问责力度。严肃落实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整治措施,从严查处、从严追责,切实形成高压严管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