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司法局“三促进”抓廉政建设
本报讯(记者 宋义泽)今年以来,东丰县司法局结合行业特点,开展以学促廉、以责促改、以督促建的“三促进”活动,抓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实效。
以学促廉。坚持“政治建警、业务强警、从严治警、为民务实清廉”的方针,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局党组采取领导干部带头学、机关人员集中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加大了对党员领导干部与全体干警的教育。在教育内容上,普遍开展了廉洁从政、党章党纪、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执法执纪、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在教育方法上,做到了党风廉政教育与“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相结合,与依法治国相结合“三个结合”;在教育形式上,以注重学习效果为目的,开展了中心组学习、周五学习、读书思廉、廉政文化教育等活动,增强了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经常性和实效性,筑牢了党员领导干部与全体干警的思想道德防线。
以责促改。建立健全“一岗双责”制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谁主管、党风廉政建设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局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对分管科室、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科室、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局党组与机关7个科室、14个乡(镇)司法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42份,保证责任落实到人、整改取得实效。
以督促建。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文件进行细致分类整理,规范档案管理。同时,建立《司法局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司法局警务用车管理制度》《司法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6项制度,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的制度体系,并大力开展政(行)风监督工作,坚持不定期召开司法行政系统通报会,确保行风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对全系统全面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以学促廉。坚持“政治建警、业务强警、从严治警、为民务实清廉”的方针,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局党组采取领导干部带头学、机关人员集中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加大了对党员领导干部与全体干警的教育。在教育内容上,普遍开展了廉洁从政、党章党纪、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执法执纪、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在教育方法上,做到了党风廉政教育与“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相结合,与依法治国相结合“三个结合”;在教育形式上,以注重学习效果为目的,开展了中心组学习、周五学习、读书思廉、廉政文化教育等活动,增强了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经常性和实效性,筑牢了党员领导干部与全体干警的思想道德防线。
以责促改。建立健全“一岗双责”制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谁主管、党风廉政建设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局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对分管科室、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科室、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局党组与机关7个科室、14个乡(镇)司法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42份,保证责任落实到人、整改取得实效。
以督促建。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文件进行细致分类整理,规范档案管理。同时,建立《司法局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司法局警务用车管理制度》《司法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6项制度,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的制度体系,并大力开展政(行)风监督工作,坚持不定期召开司法行政系统通报会,确保行风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对全系统全面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