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本报讯(记者 付晓娇)9月25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春芝,副主任李贞和、王宏坤、谷云山、林树芬、曲晓波,秘书长刘宝章及委员29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孟祥杰,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由谷云山主持。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杨木水库水源地上游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报告;听取并票决关于全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情况的报告;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史 震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
何芳松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免去:
郭延久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安 琪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陈传冬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史 震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屈永国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会议由谷云山主持。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杨木水库水源地上游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报告;听取并票决关于全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情况的报告;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人事任免名单
(2015年9月25日辽源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姜自祥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史 震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
何芳松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免去:
郭延久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安 琪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陈传冬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史 震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屈永国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