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召开带头整治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会议
走前头 做表率
市直机关召开带头整治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会议
本报讯(记者 李艳红)9月8日下午,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党工委书记薛金安在市直机关带头整治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会议上强调,市直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整治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重要意义,坚决摒弃整治交通秩序与己无关的思想,积极投身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做遵守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积极倡导者和努力践行者。
薛金安指出,要提高认识,身体力行,切实增强机关带头打造“平安辽源、文明辽源”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整治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是市委、市政府立足于辽源发展实际作出的重要决策,关乎辽源的发展,关乎辽源的形象,也关乎辽源百姓的生产生活质量和生命财产安全。机关干部带头整治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是落实“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服务辽源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具体体现、是树立机关好干部形象的具体体现。
薛金安强调,要找准定位,发挥作用,全身心地投入到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中来。要搞好宣传教育,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良好氛围。要争做群众表率,在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活动中遵章守纪,率先垂范,在学习和遵守交通法规上修其心、律其行。要敢于抵制不良风气,对违规现象敢于抵制、敢于批评、善于纠正。
薛金安要求,要加大措施,强化监督,切实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取得实际成果。要强化舆论监督,利用新闻媒体建立城市交通安全监督平台,定期发布交通安全整治成果和正反两方面典型信息,使之在舆论监督下运行。要强化群众监督,建立交通安全、交通文明群众举报机制,鼓励广大市民利用各种渠道向交警、交通部门举报,抨击、摒弃交通违规违章和不文明交通行为。要强化智能监督,建立交通安全、交通文明电子档案。要强化整治协同,交警部门、交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及时召开整治活动协调会、调度会,强化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市直机关各单位分管党务工作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