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 议 书

市直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同志们:
    根据市政府8月31日“关于整治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题会议精神,我市自2015年9月1日至12月10日,将开展为期100天的道路交通集中整治活动。市直机关党工委号召市直机关干部要踊跃参与、全力配合,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全社会立标杆、树形象、走前头、做表率。
    一、机关带头,率先垂范。所有机关车队驾驶员和机关干部自家车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服从交管人员的管理,不闯红灯、不超速驾驶、不抢道抢行、不开“老爷车”、不饮酒驾车,带头遵守各项禁令,坚决做到“开文明车、走文明路、做文明人”。
    二、强化教育,搞好防范。教育家人及亲友出行守规矩、行车讲规则;过横道、察灯色,红灯停、绿灯行,坚持走斑马线;不随意穿越栏杆、跨越隔离带。要把道路安全作为文明治家、科学治家、理性治家的首要任务,使家人知道交通安全是构建和谐家庭、幸福家庭的前提,失去了交通安全就失去了幸福的源泉;要积极参与,热烈响应政府的号召,为建设文明、祥和、美丽、幸福辽源做出贡献。
    三、广泛监督,综合管制。道路交通安全不仅仅是交警及交通部门的事情,更是全社会的事情。广大机关干部不仅要自己带头遵守交通规则,更有责任、有义务行使道路安全监督权,自觉抵制违反交通法规的不良倾向,重点监管、阻止身边(包括家人、亲属在内)驾驶员饮酒驾车,做到未雨绸缪、预防在先;强化文明交通建设,主动制止和纠正身边驾驶人员不文明行为,为活动开展奠定基础。
    四、加大宣传,形成氛围。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整治活动,及时跟踪报道整治活动的阶段性成果,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同时,对抗拒整改、顶风违章的人和事予以公开曝光,坚决打击交通违章行为、不文明交通现象。
    机关工委要求,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行动起来,靠自身行动带动和改变身边人,强化交通安全意识,把开展安全交通、文明交通作为常态工作常抓不懈,为打造平安辽源、文明辽源、卫生辽源、幸福辽源做出不懈努力!


       辽源市直属机关党工委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