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动员会召开
本报讯(郭东 记者 于芯)8月31日,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动员会在市政府召开,会议深入分析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形势,对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吴跃岩出席会议并讲话。
吴跃岩强调,交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反复性等特点,抓好交通管理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开展综合整治是我市创建文明城的需要,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是满足人民群众畅通出行的需要。综合整治的开展有利于加快实现转型发展的奋斗目标,有利于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利于提升辽源的整体形象和综合竞争力。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各行其责,切实增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开展好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为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及辽源经济发展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吴跃岩要求,各部门必须克服与己无关思想,要严肃认真地落实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地做好从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占道经商4个方面突出违法行为的重点整治。监管部门要加强危化品和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在存储和运输环节的安全措施要做到细之又细,确保万无一失;安监部门要不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从业车辆的管理和对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公用、规划等部门要做好调研,在具备条件的地方改、扩建一批停车场;公安交警部门要在交通信号灯配时和流量调整上充分考虑车辆通行的连续性,最大限度地打造交通“绿波带”,向设施要警力,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开学第一课,以文明交通为主题开一次班会;各级宣传部门要多制作文明交通的公益宣传片,及时报道整治中存在的一些“死角”和不文明现象,对一些典型案例、抗拒执法的案例予以曝光。同时,各级政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担负起成人的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将办公场所作为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的宣传阵地,坚持教育在先、处罚在后、打防结合的原则,通过正反两个方面的宣传,让广大市民知晓什么是文明的交通行为、什么是不文明的交通行为,营造交通安全人人有责的氛围。
各(区)政府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综治办、市直机关党工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用事业局等19家交管会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
吴跃岩强调,交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反复性等特点,抓好交通管理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开展综合整治是我市创建文明城的需要,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是满足人民群众畅通出行的需要。综合整治的开展有利于加快实现转型发展的奋斗目标,有利于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利于提升辽源的整体形象和综合竞争力。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各行其责,切实增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开展好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为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及辽源经济发展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吴跃岩要求,各部门必须克服与己无关思想,要严肃认真地落实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地做好从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占道经商4个方面突出违法行为的重点整治。监管部门要加强危化品和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在存储和运输环节的安全措施要做到细之又细,确保万无一失;安监部门要不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从业车辆的管理和对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公用、规划等部门要做好调研,在具备条件的地方改、扩建一批停车场;公安交警部门要在交通信号灯配时和流量调整上充分考虑车辆通行的连续性,最大限度地打造交通“绿波带”,向设施要警力,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开学第一课,以文明交通为主题开一次班会;各级宣传部门要多制作文明交通的公益宣传片,及时报道整治中存在的一些“死角”和不文明现象,对一些典型案例、抗拒执法的案例予以曝光。同时,各级政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担负起成人的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将办公场所作为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的宣传阵地,坚持教育在先、处罚在后、打防结合的原则,通过正反两个方面的宣传,让广大市民知晓什么是文明的交通行为、什么是不文明的交通行为,营造交通安全人人有责的氛围。
各(区)政府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综治办、市直机关党工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用事业局等19家交管会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