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夜查酒驾 10人“撞枪口”

    在福寿路路段执勤的民警有序地检查着过往车辆。 本报记者  刘鹰  摄

    本报讯(郭东 记者 于芯)“辽河半岛小区路段查出酒驾人员”“隆基花园小区路段查出酒驾人员”“东艺郦园小区路段查出酒驾人员”……8月25日19时30分许,民警对讲机里先后传来了朴某、张某、董某在市交巡警支队开展的“百日行动”第一次集中整治酒驾毒驾行动中被查处的讯息。
    19时20分,40辆警车从市交巡警支队出发,赶赴市区长寿街、泰安大路、福镇大路等8个执勤网点,开展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市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陈光介绍说,夜查酒驾行动以“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交通违法统一行动及“百日整治”行动为依托,以全力保障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为重点,认真研判市区实际情况后,根据各大队辖区酒后驾驶行为发生规律、特点,将严查酒驾行为做到了“定人、定岗、定责”,做到了精确打击,在市区内形成严管势态。
    19时40分,记者在多寿路、福寿路段看到,三辆警车交替停放,在道路上形成了一处S形通道,民警边对过往车辆进行酒驾检查边疏导交通,现场秩序井然。驾驶员刘丽华接受酒精检测后表示,虽然耽搁了点时间,但还是希望交管部门多开展此类行动,震慑不遵守交通法规的驾驶员。交警提醒驾驶员,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饮酒后,还可能出现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的现象,因此不能发现成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的含义。同时,饮酒后人的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并伴有困倦感,使行驶出现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十分严重。 
    截至21时整,酒驾毒驾集中整治行动共出动民警116人次,设立定点或流动检查点8处,查处酒后驾驶9起、醉酒驾驶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