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领导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体会文章选登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在全市开展了以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为主要内容的读书思廉活动。通过研读原著、上主题党课、专题研讨等形式,使各级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定必胜信心。图为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在阅览室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

落实主体责任  坚守责任担当
中共东丰县委书记 滕宝春
    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在新形势下抓好县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作为地方党委,首要任务就是要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坚守责任担当,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做到心中有责。地方党委不仅是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集体、决策集体,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集体、抓管集体。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从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和形象的思想高度,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清醒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性,时刻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体现在行动上。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动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做好组织协调,努力营造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是强化大局意识,做到勇于担责。中央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要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强化制度约束力,严格落实好党委书记向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制度,狠刹“三宴”等不正之风,为党员干部划定行为红线。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开展工作,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让守纪律、懂规矩成为广大干部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三是强化落实意识,做到尽职尽责。落实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要准确把握主体责任落实的着力点,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推向深入。要严格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选好用好干部,形成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论功过的导向。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踏踏实实地抓好每年确定的惠民实事和民生工程,让老百姓真正看到变化、得到实惠。要经常性地提醒自己和党员干部,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绝不能有权任性、任性用权。

牵住“牛鼻子”  种好“责任田”  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中共龙山区委书记 胡永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既是领导主体,也是执行主体,更是推动主体,最主要的就是牵住党委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这个“牛鼻子”,种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田”。
    一是主动担当,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发挥区委常委班子“主心骨”作用。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工作思路和举措,建立上下联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遵守廉政规定,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坚持区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按职责分工承担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尽职尽责,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执行者。选好用好干部是关键。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选人用人坚持“看公论”“凭实绩”“论德才”,真正让群众认可、实绩突出、忠诚老实、公道正派的干部脱颖而出。维护群众利益是根本。综合运用督查督考、专项整治、来信来访等手段,坚决查处各类腐败问题,让干部群众切身感受到区委反腐败的力度和决心。规范权力运行是重点。严格落实各级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对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实现公开承诺、函询提醒、双向约谈全覆盖,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构建常态化权力运行监督体系。
    三是尽心尽力,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推动者。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调整原有科室设置向查办案件倾斜,并把纪委从不该参与的议事机构中剥离出来,只参与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支持纪检机关查办案件,常委会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全区上下做到对纪委办案不说情、不护短、不干预、不干扰。不断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使用,选优配强各乡镇、社区和区直部门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战斗力。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李洪伟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一书对于我们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思路,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市发改委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
    加强纪律建设,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严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继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强化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各种违反党的纪律的现象和苗头性问题,坚决予以纠正,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坚持“五个必须”,做到“五个决不允许”,积极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认真落实“三严三实”的总要求。
    强化责任落实,在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上用实功。严格按照市委关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意见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一把手”要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同时,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领导工作分工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抓到哪里。推动监督责任落实,纪检组要聚焦主责主业,种好“责任田”,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要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坚决治理慵懒散奢现象。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提醒教育,加强监督检查,预防“节日病”的发生,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突出重点环节,在预防腐败现象发生上出重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杜绝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行为发生。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清理部门行政职权,建立权力清单,从制度上堵塞权力寻租的漏洞。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干部安全。抓好党务政务公开,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志
    地税部门作为政府的行政执法机关和窗口单位,能否公平、公正行使权力,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要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制约和监督,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将税收执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一是严格规范执法,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税水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规范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首先,加强税收法律领军人才建设,提高依法治税能力水平,使之成为防范廉政风险的骨干力量。其次,开展“执法不规范、服务不到位”专项整治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发挥积极作用。再次,组建“纳税人学堂”,建立“四位一体”的纳税人维权服务平台,拓宽纳税人维权渠道;最后,规范税务稽查,全面建立“市一级稽查体制”,统一制定稽查计划,避免稽查执法的随意性。
    二是完善内控机制,进一步制约税收执法权力。制定出台《辽源市地方税务局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权力。清理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制定了6大类42项执法权力清单及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从规范处罚裁量标准、规范处罚流程等方面入手,严格约束行政处罚行为。以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为契机,排查梳理各项内控机制,推动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废改立工作,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推进税收政务公开。局纪检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围绕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全面查找潜在的廉政风险,强化内部监督,切实将监督责任扛在肩上。积极引入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辅助开展督察内审工作,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各级监督机关的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借助地税门户网站以及微信、微博平台,积极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确保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聚焦反腐肃贪主业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东辽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郝超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为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认真学习《论述摘编》的深刻内涵和理论精髓,就是要在实际工作中聚焦反腐倡廉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严格监督,在监督中发现问题。强化重点领域监督。围绕中央及省、市、县强农惠民政策、重点项目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把发现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着力点,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强化作风常态监督。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及时查处“四风”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工作履职监督。落实“三转”要求,把事前、事中的监督职责交还给业务主管部门,重点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开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把职能回归到问责问廉问效上来。
    二是从严执纪,在执纪中落实责任。严肃查办案件。继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贪污侵占等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典型问题,直接责任人一律先免职,从严从重,顶格处理。转变执纪方式。按照五类标准清理问题线索,确定审查重点,集中精力查清主要违纪事实。条件具备的及时处理,该约谈的约谈,该处分的处分,该降级的降级,该移交的移交。坚持快查快结。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加强同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案件线索一旦锁定,集中优势兵力,快查快结。
    三是严肃问责,在问责中警示教育。健全问责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在全县乡镇、县直部门“一把手”及领导干部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签字背书”制度,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强化问责追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落实“一案双查”问责机制作为新常态。对腐败案件频发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部门和单位,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更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深化问责实效。寓教于惩,以惩施教,达到惩处与教育的双重目的。通过下发通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实现“处理一事、警示一方,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综合效果。

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论述摘编》精神 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肖  寒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为新形势下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指明了努力方向,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定凡腐必反的信心决心,努力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一是对党忠诚,践行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操守。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只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才能对党忠诚。必须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的精神实质,坚决贯彻上级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正风肃纪,惩治腐败。
    二是个人干净,带头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执纪者更需守纪,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廉洁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同样也不具备天生的“腐败免疫力”,思想上放松就有可能引发廉政风险,损害队伍形象。打铁需要自身硬,所以我们要“正人先正己”,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党员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落实“五个必须”、做到“五个绝不”,将党的各项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只有做到自身干净,才能理直气壮地去监督别人。
    三是敢于担当,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纪检监察干部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的神圣使命,敢于担当更是必备的基本素质。监督执纪过程中,面对考验,纪检干部必须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只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才能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使命。

领会精神实质  增强责任意识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西安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李晓风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对于我们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准确把握反腐败形势,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把握论述精神要义,强化思想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举办专题培训班、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组织开展专题知识考试等方式,在全区各级党组织特别是纪检监察系统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上来。
    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强化政治自觉。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必须依纪依法管党治党,坚决捍卫党的纪律。作为基层纪委必须从“四风”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细微处着手,切实加强纪律审查工作;积极协助区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本,敢于动真碰硬,不受外力干扰,踩着不变步伐,把握节奏和力度,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强化行动自觉。积极探索区及区以下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突出“三个重点”,即要在落实“两个责任”、严惩腐败、自身建设上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探索“两项改革”,即改革区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机构设置,整合监督力量;改革区直部门、镇、社区基层纪委(纪检组)管理体制,按照单独监督管理和归口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保持总体编制和机构基本不动。实现“两个全覆盖”,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现监督管理全覆盖;对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实行系统化分工合作,统一调配,实现日常巡查全覆盖。保持“两个高压态势”,即继续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发生在惠农政策资金管理使用、廉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等领域违纪案件的查办力度;继续强化“四风”整治的高压态势。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确保“四风”问题见实效、不反弹。

保持政治定力 坚守使命担当 把纪委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新力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深刻阐释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我们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不断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十分重视党的建设。2014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各级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党员干部自身建设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强调全党要始终保持高度警觉,要保持政治定力,不能时紧时松,必须踏石留印,迈着不变的步伐,一步一个脚印。这充分证明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在身边。身为基层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时时都在执法管理和执法服务,我们有着一定的“权力”,而“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能够为民解忧;运用得不好,极易沦为违法乱纪的工具。我们身边的民警因为思想意识松懈,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给党的事业和公安工作带来了很坏的影响。鲜活的事例,告诉我作为公安机关的纪委书记,必须要把总书记的要求学习好、传达好、落实好,教育民警学会克制、学会舍得,不能让私心贪欲占据自己的心灵。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落在实处。作为基层公安机关的纪委书记,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时刻牢记职责使命,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带头担当履职、带头廉洁自律,坚决做到“一念之非即遏之、一动之妄即改之”。特别是执纪办案工作中,敢于动真碰硬,坚决守住底线,不拿原则做交易,不拿法纪送人情,切实将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在实处。

    本版稿件、图片由市纪委宣传部提供
    本版策划  咸凯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