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劝导沿街商铺“释放”公共停车位

老远看到车位,开车过去却无法入位,尴尬
交警劝导沿街商铺“释放”公共停车位

郭东  本报记者  于芯


    民警在对商户私占停车位行为进行现场整改。 本报记者  刘鹰  摄

    “这是公共停车位,不是藏私摆物的‘摊位’,请搬出物品,不得占用公共停车资源。”8月17日,记者在康健路、济康路看到,市交巡警支队龙山大队五中队民警一边劝导沿街商铺经营者将强占公共停车位的物品移出,一边向围观群众宣传道路交通整治的重要性。
     针对市民反映人民大街、长寿大街、康宁大街、西宁大路、东吉大路街路,东吉市场、家具市场、食品一条街、六条菜市场及一实验小学西侧路口原千甲超市、原青少年宫路口、步行街东段路等道路公共车位存在“私占车位”现象,龙山大队在日常巡逻中,有意识地加大对商家和市民的劝导、教育宣传力度,通过采取“以呼吁取得理解,以教导规范行为,以整治达到效果”的方式,劝导商家自觉撤除车位上的杂物,针对不接受劝说或无人愿意承认“私占”行为的商家,对霸占停车位的杂物进行清除、收缴。市民张阳说:“这几天在路边停车方便多了,最起码大多数车位内停的是车而不是摆放的石块、椅子、广告牌、反光锥等千奇百怪的杂物,避免了远处看到车位,开车过去却无法入位的尴尬。”在一旁观看民警执法的市民刘德权说:“早就该好好管管私占停车位的不文明行为。在管理上,除了交警加大对商家强占停车位行为进行管理外,工商、城管等相关部门也应主动联合交警共同参与文明道路交通建设,别让路两侧的不文明现象及个别人的自私行为给咱辽源人脸上‘抹黑’”。
    据了解,自8月11日市公安局开展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行动以来,沿街商铺私占停车位不文明现象得到明显改善,驾车出行一位难求的情况也在逐渐减少。面对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等新式占位“神器”,交警部门表示,随着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行动的深入,民警将依法逐步加大沿街公共停车位及交通设施的管理,为群众文明出行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