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保障监察力度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张姝群  芦林

    东辽县按照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原则,不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坚持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并举,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3年来,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60起、正式立案54起、结案54起,非立案协调解决106起,为农民工讨回工资近1400万元。
    畅通投诉渠道,加大查处力度。东辽县立足防范,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通过设置投诉电话、举报信箱及开设网站互动平台等多种维权途径,拓宽群众投诉渠道。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根据各种涉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项目制作流程图,通过多种媒介向大众公布,让办事群众在如何维权方面做到心中有数。对欠薪案件实行“一个工作日查处制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批,绝不姑息。
    加强矛盾排查,及时掌握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加大“两网化”建设,继续坚持日常巡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加强对县内企业的监控,定期与不定期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进一步理清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侵害职工权益的突出问题。对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拖欠职工工资、未购买社会保险、超时加班等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及时掌握不稳定因素。3年来,先后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360余户,涉及用工人数5400余人次。
    完善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针对近年来各种劳资案件上升的趋势,建立和完善“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欠必追”的查处机制。制定《东辽县劳动保障领域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和《东辽县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到事前有预警、事中有处置举措、事后有分析评估,在制度和机制上保证了监察执法工作的快速、顺利进行。建立在建设领域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效地遏制了群体讨要工资事件的发生。
    实行月报告和例会制度,推进劳动保障实现新常态。各乡(镇)劳动保障站对辖区内的企业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经济开发区企业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各乡(镇)劳动保障站于每月第一个周一前将上月检查情况汇总报告。主管部门每月第一个周一召开一次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会议,报告全县劳动用工监管情况,分析出现的新情况和新动向,指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研究解决各种难点问题。
    提升勤政和廉洁意识,树立人社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东辽县严格执法规范管理,凡进入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必须按要求亮证执法,自觉接受监督。多年来,东辽县人社执法干部队伍经受住了社会上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没有发生一起被职工群众投诉的违规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