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规划管理美丽家乡新辽源

高鹤文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这是人民政府在城市建设管理中体现人民主体地位的象征,更是践行城市建设管理的根本宗旨所在。近些年来,辽源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者们为体现和实践这一目标,统筹规划,柔性管理,刚性执法,履职尽责,广开门户,多渠道倾听市民呼声和接纳市民提出的合理意见,集聚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智慧与力量,群策群力,强势推进城市管理和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工作。工作中措施得力,效果显著,切实快速解决了大量关系到民生的沉疴顽疾,城市市容环境得到较大改善,赢得广大市民的普遍理解、支持和拥护,合法市民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树高千尺在根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治国的新方针。没有法规制度作支撑,便不能依法治市、实行常态管理。为了有效推进依法治市、巩固城市管理成果,为广大市民打造更加文明、规范、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人民生活空间质量,市委、市政府持续发力,组织城市规划和管理部门强势推进城市规划管理综合整治工作。依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辽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通过“柔性管理和刚性执法”,严格整治和处罚违规经营的废品站、露天烧烤、占道经营、不规范停车泊位、早市和夜市市场、擅自设立岗亭棚厦和牌匾广告条幅及市民普遍关心的其他市容问题。
    众人拾柴火焰高。市委、市政府通过实地调研、媒体宣传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与市民网民互动交流,多渠道、多角度地了解和获取公众对城市规划管理的各种意见,使广大市民在享受美好城市给予的权利的同时,也能更好地牢记和履行作为一名市民的义务和责任,使城市规划管理决策更加科学民主,使广大市民释放正能量,身体力行地参与到城市规划管理综合整治的具体实践中来,争做城市管理志愿者,关心和爱护自己生活的城市。同时,要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服从和配合城市管理部门的依法管理,依法依规提出合理意见。城市管理部门应合法、理性、有序地管理违法违章建筑、违规停车、乱摆乱卖、乱贴乱画及其他有碍市容的行为。要增强美好人居环境与和谐社会共同缔造的理念,充分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让“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真正成为全社会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