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盛开和谐花
高鹏 王彪
人民调解制度发挥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近年来,东辽县探索运用各种调解手段和方式,将人民调解工作贯穿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和谐的种子落地生根,璀璨绽放。
2012年,东辽县成功调解首例刑事和解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成为该县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创新开展刑事诉讼案件联合调解的第一个受益人。东辽县刑事诉讼案件联合调解委员会通过联合调解的方式,使一些轻微刑事案件在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刑事审判等诉讼阶段达成刑事和解,从而达到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调解委员会的成立使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具有了可操作性,标志着全县政法系统将协同作战,更大程度地节约司法资源,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年来,东辽县先后与东丰县、辽宁省西丰县、四平市伊通县建立了跨区域联合人民调解组织10个;联合政法部门建立了驻派出所和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工作室等跨行业人民调解组织7个。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425个,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调解格局,年平均化解矛盾纠纷8000件。
“三字经,是个宝,学法律,离不了,建强县,靠法治,记于心,共参与”,这是东辽县在“六五”普法期间结合县情所编撰的《普法三字经》。近年来,东辽县变“灌输式”普法为“互动式”学法,充分利用新媒体,用讲故事的方式每月制作一期“以案说法”节目,在县电视台《说长道短》栏目中播出。开通手机短信平台,每月发送普法知识。“法治创建”四级联创活动扎实推进,目前已建成示范基地10个,其中安石镇朝阳村已获得“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资格。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年平均举办各类法制讲座15场次,构建了全方位的普法体系。2013年,东辽县司法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我和老伴买了双布鞋,回家后发现少了两个扣子,找店主退货却遭到拒绝。”“业主老于和妻子吵起来了,两口子要动手。”这是东辽县集贸大楼《百姓说事点记录本》上记载的大事小情、大楼里所发生的社情民意。为了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载体、畅通百姓诉求渠道,东辽县设有346个“百姓说事点”。“百姓说事点”遍布全县各村屯、社区的村部、超市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并延伸至医院、学校等各行业。“烦心事、憋屈话”到“说事点”说说唠唠,简单的矛盾纠纷就地解决,复杂的疑难问题也会通过“说事点”及时反映到相关部门得到化解。今年以来,东辽县“百姓说事点”共收集民生信息120条,化解矛盾纠纷35条,有力地维护了东辽百姓的平安与和谐。近年来,东辽县不断创新服务机制,构建超前预防体系。“春风行动中”将13辆人民调解流动车开到田间地头,“法律服务年”里19名法律服务者下沉到百姓中……真正把服务做到群众家门口,真正零距离为群众排忧解难,“调”出了一片和谐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