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联合督导组到我市检查“禁塑”工作开展情况

    7月30日,省政府联合督导组就我市“禁塑”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本报记者  胡希伟  摄

    本报讯(记者 王茵)7月30日,由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等多个部门组成的省政府联合督导组对我市“禁塑令”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欧亚超市、客运超市、东吉市场等处,详细了解流通领域内可降解塑料袋及塑料餐具推广使用情况以及对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行为的查处情况。随后,检查组一行来到吉林省大宏生物环保制品有限公司,详细了解了该企业年产1700吨可降解塑料购物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检查中,记者获悉,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和要求,年初以来,我市在加强商贸行业自律的基础上,坚持对生产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进行实时调度和定期检查。对涉塑企业区域分布、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系统管控。截至目前,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230人次,检查销售或提供塑料袋、塑料餐具市场主体4825户,下架封存不合格塑料袋、塑料餐具310公斤。县(区)工商局与市场开办者、市场开办者与入场经营者先后签订《禁塑承诺书》2109份。同时,通过内培和外引相结合的形式,积极组织协调可降解塑料制品项目建设。
    检查组对我市“禁塑令”实施以来的各项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希望我市在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做好社会宣传、产品供应和监督检查,做好可降解塑料制品项目建设和运行保障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民“禁塑”意识,全面扩大“禁塑”成果。
    市发改委、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督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