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六名人民监督员受聘上岗围绕检察工作开展监督

    本报讯(记者 李艳红)为强化检察机关外部监督,提升人民监督员监督公信力,按照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相关文件要求,市司法局决定从辽源籍的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党派、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中聘任人民监督员,经过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媒体公示等环节,7月9日,46名第一届人民监督员宣誓上岗,并接受了初任专项业务培训。
    据了解,此次受聘的人民监督员来自不同的行业和职业,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的基本条件。他们将围绕检察工作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或者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等10项内容开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