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重申禁止党员干部举办或参加“升学宴”的通知

    2015年中、高考录取升学即将开始,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借“宴”敛财的不正之风,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关于深入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方案》和《关于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抵制“随礼风”提出“六个严禁”要求的通知》,现就严禁党员干部举办或参加“升学宴”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严格遵守纪律规定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做到“两个不准”:一是不准为子女或亲属升学举办“升学宴”或以其它方式变相举办“升学宴”,更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以子女升学名义宴请单位同事、下属单位人员、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人员,并收受礼金、礼品。二是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升学宴”,并送礼金、礼品。
    二、切实抓好教育预防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将通知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采取有效措施,明确纪律要求,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杜绝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人员违规举办或参加“升学宴”现象的发生。
    三、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市纪委监察局将对全市党员干部违规举办“升学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同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因落实要求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致使本地区、本部门发生党员干部违规举办或参加“升学宴”问题的,严肃追究单位相关负责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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