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三到位”推进“禁塑”工作

    本报讯 近日,东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推进“禁塑”工作,以“责任落实到位、源头监管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为原则,推动全县“禁塑”工作顺利开展。
    区域管理、网格化监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层层抓落实,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车站为重点区域,以塑料制品生产、批发零售商、旅店、饭店、水果蔬菜店、食杂店、冷饮店、药店为重点对象,细化工作任务,明确主攻方向,全面推进责任落实。
    源头检查、重点整治。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认真核对每一户涉及生产、销售或提供塑料袋、塑料餐具的经营者,查清经营主体资格、进销货渠道、进货数量,防止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流入市场;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建立管理制度,履行查验业户订购可降解塑料制品、报告检验情况等市场管理职责。对销售或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采取组织行政约谈、予以警告等措施,从而强化监管。
    东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四查四打”工作要求,对全县塑料制品的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排查,对严重违反“禁塑令”规定的立案查处,并将案件信息记入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纳入全省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统一向社会公布。同时按照《关于印发2015年度吉林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计划的通知》《聚乳酸制品通用技术要求》《聚乳酸制品中聚乳酸含量测定》等标准,重点放在塑料购物袋质量抽检上,已抽检塑料购物袋5个批次,对抽检不合格的,严格按照《吉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规定》进行处罚。(赵国强 邵殿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