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搭建“四个平台”促刑满释放人员就业

    本报讯(记者 宋建立)近年来,为有效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工作,我市完善政策措施,搭建就业平台,积极主动推进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工作。
    搭建政策平台,优化就业创业环境。积极落实扶持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制定下发《辽源市就业创业工程实施方案》,在发展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援企稳岗预防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回原籍就业、有序加快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5个方面重点实施47个具体项目,惠及各类群体;为刑满释放人员创业就业开设“刑满释放人员创业就业”绿色通道,免费提供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培训、政策咨询、供求信息、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等“一条龙”服务,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进一步降低门槛,简化发放程序,增加放贷额度,为其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搭建对接平台,拓宽就业创业渠道。积极搭建刑满释放人员创业就业交流平台,在全市5个综合人力资源市场开设专门服务窗口及“创业就业指导室”,设立专人专项服务,免费开展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以人力资源市场为对接平台,与司法部门联合举办多次专场招聘洽谈会,有效推进刑满释放人员就业。目前,全市累计共有522家单位参加了专场招聘,提供就业岗位2000余个。
    搭建援助平台,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始终坚持“帮、包、保”就业联动援助制度,采取“实名登记、动态管理、即时援助”的服务方式,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各项就业援助工作,将他们的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并进行实名制管理,实施“一对一”帮扶活动,实行“四个优先”,即优先享受就业扶持政策、优先给予公共就业服务、优先介绍岗位和推荐参加培训、优先向用工单位推荐就业。
    搭建培训平台,提升就业创业能力。针对部分刑满释放人员文化水平低、缺乏专业技术等情况,积极与司法部门联合,开展个性化创业培训,坚持创业培训“三结合”,即创业培训与鼓励自主创业相结合、创业培训与项目开发相结合、创业培训与小额贷款相结合,帮助和扶持更多的刑满释放人员走上自主创业之路。几年来,全市共有62名刑满释放下岗失业人员参加了创业培训,取得了创业培训合格证书,走上了创业之路。
    为有效促进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我市积极改进就业服务环境,开展规范化窗口服务,有效提高了服务效能,树立了良好的机关文明形象。2015年,在全省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会议上,市就业服务局被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并作了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