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渭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本报讯 日前,东辽县渭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渭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08年3月。一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截至目前,全镇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1852件,调解成功1818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2%;防止民间纠纷激化58起,制止群体性械斗25起,全镇连续5年实现了无因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自杀事件、群体性械斗和集体上访的“四无”目标。 (薛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