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开展综合整治三轮车非法营运工作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市开展了整治非法营运三轮车专项行动。自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大多数从事三轮车非法营运者主动退出了市区街路,不再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对少数继续从事违法营运的三轮车经营者进行了依法查处。截至2015年5月26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734次,出动执法车辆1892台次,出动执法人员4580人次,暂扣车辆104台;对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的给予治安拘留处罚。
    根据辽源市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市政府通告精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已查扣的非法营运三轮车主给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无牌无证、走禁行路线、私自改装的,由公安交巡警支队依据相关法律处罚;对为三轮车私自改装的,由工商、质监实施责任倒查,并对违规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请当事人自通报之日起30日内到市运输管理处、市交巡警支队、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按行政处罚程序接受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整治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是市政府加强平安辽源建设、改善城市环境、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解决道路拥堵、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当前仍有个别三轮车非法营运经营者无视法纪,继续从事三轮车非法营运活动。对此种违法行为,将坚决给予取缔,并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辽源市综合整治三轮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