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优配强村干部 “第一书记”展作为

于欣 王园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力度,提升基层组织工作水平,西安区在重点区直部门选派23名副科级以上区管干部、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到软弱涣散村、村级集体经济空白村、标准化建设村担任“第一书记”。通过资源下沉、工作下沉,实现“帮扶支部与锻炼干部”共同提升。
    西安区坚持把党性强、能力强、发展意识强、服务观念强的“四强”作为选派“第一书记”的重要标准,科学确定“第一书记”人选。同时,根据村党组织急需解决实际问题的不同类别,结合“第一书记”的部门优势和个人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下派。对班子力量不强的村,选派长期从事党务、人事工作的干部;对村部标准化建设提升村,选派经济、住建等部门的干部;对村集体经济空白村,选派发改、农林等经济、涉农部门的干部,真正做到了科学选人、按需派人。
    在工作中,西安区对“第一书记”既压“担子”又卸“包袱”。明确了“133”工作目标。“1”个根本目标,即帮建一个优秀村党组织;“3”项具体要求,即有思路、有项目、有成效;“3”个不撤离,即目标不实现不撤离、问题不解决不撤离、群众不满意不撤离。制订出台了《西安区村级组织“第一书记”目标考核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第一书记”在灯塔镇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进行监管,及时跟踪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不定期对“第一书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年底组织对“第一书记”履职情况进行专项述职评议。同时,区委统一协调区直各包保部门,为“第一书记”开展工作在资金、项目、技术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和保证,增强其服务农村的信心和动力,全身心投入到派驻村的各项工作中。
    截至目前,西安区23名“第一书记”已全部到村进行报到,共帮助派驻村制订村级发展规划27个,公开承诺为民办实事项目74个,争取帮扶资金60余万元,调解矛盾纠纷11起,处置信访案件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