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区“三个坚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本报讯 西安区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认真落实中央“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做好“三个坚持”,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坚持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在全区党建工作中,区委组织部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各单位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并细化到党委成员工作责任制中。区委组织部每半年对全区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年底,将发展党员和教育管理工作纳入到区管班子和区管干部考核,考核结果与各区管班子等次和区管干部等次挂钩,提升各单位“一把手”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视程度,从而保证党员发展工作得到有效的开展。
    坚持发展党员工作宏观调控。西安区委根据全区实际,提出了“三个倾斜”的工作思路,即发展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向知识分子倾斜、向青年职工倾斜。按年度制定发展党员工作指导计划,其中,要求每年发展青年党员70%以上。各直属单位组织部门在执行过程中,严格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列入发展计划,并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指导性计划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计划的严肃性。在坚持计划的宏观性、指导性的同时,不拘泥于数额的绝对化,要求在坚持党员标准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计划的10%上下浮动,给予基层党组织一定的空间,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坚持发展党员工作公示制。西安区制定了《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各基层党组织始终认真执行,区委组织部把落实公示制情况列入党建工作的年度考核内容,增强贯彻落实力度。在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过程中,除按规定进行公示外,部分单位还结合工作实际,让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进行述职,让党员和职工群众进行量化打分等,拓宽了公示形式,扩大了群众参与度,将组织把关与群众监督落到了实处。 (赵梓雯 马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