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各代表团分组审议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草案)

    人大代表进行分组审议。 本报记者 刘鹰 胡希伟 摄

    本报讯(记者 付晓娇)5月22日,出席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各代表团分组审议《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草案)》(以下简称《决议》)。
    审议中,代表们对如何积极投身依法治市实践、建设法治辽源积极踊跃发言,热烈深入讨论审议,提出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代表王中说:“对于经济快速发展的辽源来说,《决议》的出台非常及时,《决议》制定得很科学,在执行层面上也很具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近几年,我市在经济发展上突飞猛进,但是法治建设的速度并没有跟上经济发展的速度,导致在新的经济形势下产生了新的问题,主要是有些具体问题缺少完备的法律约束。而《决议》里面所涉及的内容,说得很具体,比如在‘强化政府内部权力制约,重点对财政资金分配实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方面说得就很详细,具体工作也就有了保障。”
    市人大代表谷勇认为,我市在保护环境上应制定具体的法律规定。环境关系着民生、关系着城市的发展,加强环境保护至关重要,用法律去约束人们的行为,才能保障我们的环境不受侵害、少受侵害。
    各代表团的代表一致认为,《决议》很接地气,希望能在一些重点领域制定出具体的法律条文,让法律意识深入到每个人的心里,让大家都能知法、懂法,进而为辽源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