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本报讯(记者 张莹莹  刘鹰)日前,历时一年的全市检察改革试点前期准备工作就绪。5月19日,全市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会议对全市检察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这标志着全市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已进入启动实施阶段。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笑竹,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吕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树芬,市政协副主席尚云翔出席会议。
    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吕兵强调,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切实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视为当前我市检察系统的头等大事。充分认识检察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是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树立信心、强化落实,高效推进我市检察系统的司改工作。要遵循方案,快速推进,突出重点,攻坚克难,统筹兼顾,确保稳定;要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市、县两级政法委要切实负起服务协调、配合指导责任,要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环境。
    据悉,全市两级检察院被省委、省检察院确定为全省检察管理体制和业务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单位。在全省检察机关17个试点单位中,我市两级院共同参与试点工作是全省唯一。从去年4月份开始,在一年多时间里,全市两级院围绕检察改革试点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通过认真做好摸清各项底数、广泛调研论证、学习外地经验、研究制定方案等工作,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切实把干警的首创精神引入试点工作中,为推进全市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月15日,省检察院正式批准了《辽源市检察管理体制和业务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我市全面启动检察改革试点工作的条件已经成熟。
    会议要求,推进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省院规定动作,坚持两级院上下联动,敢于担当。要着力加强各项改革措施的推进和落实。建立检察官员额制,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建立办案责任制,凸显主任检察官办案主体;建立内设机构“大部制”,有效整合检察资源。
    市检察院检察长赵彦峰在会上作了动员报告。全市两级检察院党组成员,全市具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检察人员,各县(区)委政法委主要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