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本报讯(记者 于芯)5月1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春芝,副主任李贞和、王宏坤、谷云山、林树芬、曲晓波,秘书长刘宝章及委员31人出席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吴跃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由李贞和主持。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贯彻实施《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听取并票决了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并票决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行政审判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辽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辽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辽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审议通过了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草案);接受了省人大代表辞职等事项。

关于召开辽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5年5月19日辽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辽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辽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15年5月22日在龙山礼堂召开,会期1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
    1、审议通过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草案);
    2、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