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管干部任职前公示公告(2015年第2号)

    根据《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关于市管干部任职前公示办法》,现对孙振生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孙振生,男,1972年12月出生,满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吉林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现任辽源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拟任中共辽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孙振生同志是否符合干部任用的标准和条件提出意见,反映情况和问题。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诬告陷害、干扰干部工作的将严肃查处。
    来信来访接待机构: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办公室(举报中心)
    地址:辽源市辽河大路4227号,市委办公大楼
    邮编:136200
    举报电话:(0437)12380,短信举报平台:13324377868
    举报网站:http://www.jl12380.gov.cn/ly
    公示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2日。


      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