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辽县以党建促社会各项事业跨越赶超
李寒 李洪波
东辽县以党建工作为统领,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作风要求从严、组织建设从严、制度执行从严,以党建促进社会各项事业跨越赶超。
坚持思想建党,切实抓好从严治党的根本
东辽县从加强思想教育入手,抓好“三个落实”。在理想信念上抓好落实。加强全县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积极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用身边党员先锋模范的典型事迹,引导党员干部践行理想信念,在全县党员干部中推动形成奋发有为、勇于担当的强大力量。在“三严三实”上抓好落实。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以“谋事要实”的工作思路、“创业要实”的工作方式、“做人要实”的工作作风,带头弘扬清风正气,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廉洁自律不做贪官”、“勤政敬业不做懒官”、“扎实工作不做庸官”。真正把精力集中到办实事上,把工夫下到狠抓落实上,把本领用在发展和惠及民生上。在勇于担当上抓好落实,增强全县党员干部忧患意识、使命意识和进取意识,树立“守土有责,知责思为”的责任意识。做到谋划工作心中有数,落实工作不拖延、不敷衍、不推诿,情绪不浮躁、不散漫、不懒惰,积极破解东辽县发展进程中的各方面突出问题,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
坚持从严管理,切实选好、用好、管好干部
东辽县严格执行好干部的五条标准,围绕发展选好人。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任干部,切实把好干部推荐关、干部考察关和干部讨论决定关。树立正确导向,围绕发展用好人。以“透过重点工作看干部,评价重点工作用干部,干不好重点工作换干部”的选拔任用导向,将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围绕发展管好人。以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这个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日常教育提醒,加强“重点”监督,对一些容易引发违法、违纪行为的重点工作、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的监督,严肃处理有问题干部。
坚持固本强基,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
东辽县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重点,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础,不断加强农村和社区管理。加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常态化整顿力度,突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加强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和选拔,着重培养和造就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双带型”党员干部队伍。把党建工作的成效体现在谋发展、上项目,提高经济效益上,体现在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上,实现党建工作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把好和谐稳定第一道“关口”,努力改善民风,谋划发展集体经济,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坚持改进作风与惩治腐败并重,把从严管党治党落到实处
东辽县坚持从严治党,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推进作风建设,讲纪律、守规矩,不断强化惩治腐败的力度。坚持遵守制度,在党员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规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以认真的态度和“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制度执行,做到落实要求不变通、严格执行不走样,把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到底。坚持正风肃纪,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植根于思想中,体现在行动上,切实改变现实存在的衙门作风及“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不办”的新衙门作风。纪检监察部门对“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防止不良作风反弹;对新出现的隐形问题、变种问题,有效应对、及时解决;对顶风违纪的,露头就打、落地就抓,只有“绝不例外”,不搞“下不为例”。坚持从严查处。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坚持执纪必严,达到肃清一些腐败现象,教育一批党员干部的目的,让领导干部不敢腐败。充分发挥县直部门党建工作作用。在提升能力上下工夫,加强党员的教育培训,提高理论学习、团结协作、服务全县各项事业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在增强活力上下工夫,让党建工作落实到实际业务实践中。在学习方式上,多搞“规定动作”;在活动方式上,抓一些看得见、摸得着、有实效的活动;在工作载体上,围绕队伍、作风、思想、制度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在激发张力上下工夫,以党建工作为先导,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的积极性,确保广大机关干部心中有座标、工作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