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问路交警 生日过到班房

郭东 本报记者 于芯 

    4月8日,一名司机酒后与同伴驱车前往娱乐场所途中,为了尽快找到聚会地点,竟然主动向正在执勤的交警询问行驶方向,结果被交警请进了拘留所。
    8日中午,林某和朋友在路河水库聚餐喝酒后,驾驶朋友的小轿车向约定的娱乐场所——皇家七号歌厅驶去。当车辆行驶至东腰岭步行街东口时,酒后驾车的林某在对行驶路线不确定的情况下,将车辆停在了正在路口执勤的龙山大队副队长裴志刚的身前,摇开车窗向民警询问方向。此时,从车窗内散发出的浓烈酒味使民警对驾驶员是否有醉驾行为产生了怀疑。在控制了车辆后,林某按照民警的口头传唤到龙山大队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显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99毫克,属于酒后危险驾驶。随后,在民警的陪同下,林某到市中心医院进行静脉血提取,确定为“醉酒驾驶”。
    于8日在拘留所度过了40岁生日的林某,9日上午在询问笔录上最后一个回答对话框内签上“以上笔录我看过和我说的一样”的笔记后,即将为酒后驾车付出极为严重的代价。市交巡警支队龙山大队副队长裴志刚说:“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严重违法行为。按照交通法规定,林某既要承担2000元的罚款和吊销驾驶证的处罚,还将面临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驶证件和不少于6个月的拘役。”
    记者手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社交赴宴的流行提示语。但仍值得人们警觉和重视的是,在交警部门高压禁酒驾的严峻态势下,涉酒驾车及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数量依旧居高不下。广大司机朋友应时刻谨记,预防酒驾的各种口号不能只挂在嘴边,要严肃对待,身体力行。尤其在欢聚、喜庆的同时,更应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铭记于心,付诸行动,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要文明出行,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