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环保执法“零容忍”
三项举措贯彻执行新《环保法》
东辽县环保执法“零容忍”
本报讯 面对新法实施,东辽县环保局立足新起点、面对新问题,实施三项举措贯彻执行新《环保法》,适应环保工作新常态。
加强新法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环保法》进机关、进企业活动向企业和群众发放新《环保法》宣传手册、传单1000余份,制作宣传版面3块,深入开展新《环保法》的宣传力度。为拓宽宣传渠道,多角度、深层次解读新《环保法》内容,东辽县环保局还组织了30余家县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新环保法培训班。新法的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县不断提升,营造了广为知晓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
严格执行新法标准。为深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东辽县环保局积极督促各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落实环保措施、改进生产工艺、推进节能减排。同时针对农业源减排,加强对现有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管理,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扶持吉林绿谷科技有限公司等有机肥厂的发展,帮助实现投产达效。针对生活源减排,继续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
开展新法专项整治。为保障新的《环保法》坚实落地,东辽县环保局将对2011年以来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凡验收条件不完善的,责令限期完善,完成验收;凡无法进行验收的,依法停产、关闭。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环保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确保东辽环境安全。 (李金红 孙志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