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低碳祭祀 平安和谐清明
文明祭祀倡议书
清明节是我们缅怀先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为了秉承民族传统,告别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祭祀的良好风尚,我们倡议:
一、转变观念,树立文明祭祀新风。树立现代祭祀观,自觉破除陈规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健康的祭祀方式,通过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方式寄托哀思,不搞攀比、不讲排场、不摆阔气,提升传统节日的现代意义,以肃穆、环保、节约、安全等文明方式缅怀逝者。
二、讲究环保,采取文明祭奠方式。严格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不违规用火,不在市区及山林等规定区域内焚烧纸钱等物品,不带火源上山,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破坏草地树木,不污染空气河流,自觉维护环境的优美、整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以身作则,带动社会文明祭祀。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务员、共青团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告别陋习、文明祭祀的先行者,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
四、尊老敬老,崇尚民族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对在世老人要多关心、尽孝心,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对逝去的先人,要从简办丧事,文明祭逝者,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相互攀比,以文明节俭的方式寄托哀思。
告别传统陋习,给先人以尊严,留社会以文明。移风易俗,从你我做起。让我们共同努力,以更加文明的方式表达对先辈的怀念之情,为实现辽源转型发展新跨越做出应有的贡献。
辽源市文明办
2015年3月25日
2015年清明节期间接待服务便民惠民举措
根据民政部2015年清明节工作视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民政厅、市民政局有关对清明节工作的部署,为切实做好今年清明节祭祀接待服务工作,做到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突出重点、措施上狠抓落实,确保“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工作目标的实现,在接待祭奠群众服务方面,落实以下十项便民惠民措施:
1、今年清明节期间,自3月28日起至4月6日止,全处干部职工停休,全员上岗,以高度负责、群众满意、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服务宗旨,做好清明祭祀接待工作。
2、接待服务时间:殡仪馆、龙山生态纪念园(原十中老公墓)在清明祭奠期间每日6时提早上班。中午不休息。
3、设立专用行车通道、停车场。实行正常遗体火化车辆与祭祀人流分道行走。设立停车场标识、隔离警戒线等。减轻祭祀车流停车压力,确保车辆有序停放、祭奠群众安全。
4、免费往返接送祭奠群众。清明期间,在红五星三路公交车站点、龙山生态纪念园(老公墓)儿童公园道口,市殡葬管理处提供3台中巴车往返接送市区祭扫群众。
5、免费发放鲜菊花。在4月3日、4日、5日期间,市殡葬处免费为祭奠群众提供一束鲜菊花,并设立鲜花祭奠区域,放置供桌等物品。
6、设立市区续费便民服务点。为方便群众办理骨灰寄存续费服务工作,清明期间,续费群众持骨灰寄存卡,可提前到市殡葬管理处市区便民服务点(华山医院对过)办理骨灰寄存续费。规避续费往返交通、祭奠高峰。方便市区群众办理续费业务。
7、设立便民急救药箱、药品。殡仪馆、龙山生态纪念园清明期间,在服务大厅设立便民急救药箱、药品,对突发疾病、烧烫伤等祭奠群众进行临时急救、处置。
8、在服务大厅免费为祭奠群众提供饮用水、一次性纸杯。
9、设立便民绿色通道。安排服务人员一对一,对年龄较大、行动不便等祭奠群众持卡请送灵位牌;针对清明期间外地无法亲身祭奠的群众提供预约代为祭奠服务,免费发送祭奠图片或视频资料。在祭奠服务区域,设立温馨指示标牌,方便群众安全、有序祭奠。
10、在4月5日9时,在殡仪馆红五星灵堂前举办第六届集体公祭活动。设置公祭宣传板,统一摆放鲜花篮,鲜花祭奠摆放区、留言板等。
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开市殡葬管理处清明节期间接待服务便民惠民服务举措,做到服务信息透明公开。
辽源市殡葬管理处
2015年3月23日
温馨提示
1、倡导文明祭奠,树立“鲜花替代烧纸”低碳环保新风尚。自觉抵制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祭扫陋习。
2、倡导乘坐公交绿色出行祭奠。自觉规避人流、车流祭奠高峰。
3、倡导骨灰撒海、树葬、草坪葬等生态葬式。
4、持卡祭奠。切记要携带骨灰寄存证(卡)或寄存发票,方便查找寄存位置。到期骨灰要及时办理续存手续,确保亲人骨灰的寄存权益。
5、祭奠时要遵守殡仪馆有关规定,定点焚烧,文明祭奠。做到不在寄存室内烧香、烧纸钱、点火、吸烟,不燃放鞭炮,不随地丢弃垃圾,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火灾等安全事故。
6、在祭祀时应自觉排队有序出入,如遇人流饱和时,应服从管理人员分流限流的安排,确保人员安全。避免发生拥堵、踩踏事故。
7、爱护殡仪馆绿化苗木,不乱折树木、花草,不上山践踏草地,不在绿化地烧纸钱等损坏公共绿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