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督查组到我市督查调研

    本报讯(记者 李艳红 夏景明)3月20日,省纪委督查组就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到我市督查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及市直相关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总体工作汇报。
    市委书记吴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唐永军,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区)纪委书记、市纪委监察局分管领导、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吴兰在座谈中表示,自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和纠正“四风”行动开展以来,辽源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增强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层层传导压力,不断在建章立制、强化主体责任、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工夫、使实劲,“八项规定”落实取得实效,“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执纪、问责、把关职责,持续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大办案执纪、专项治理和曝光力度,促进了党风政风转变,带动了社会民风好转。
    吴兰说,新的一年,辽源要继续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标本兼治,一手抓惩治腐败,一手抓制度建设,按照从严治吏的要求,强化对干部的有效监督和管理。要找准薄弱环节,坚持重心下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规范制度建设和权力运行,打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从源头上减少腐败案件的发生。要狠抓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为反腐倡廉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在听取汇报后,省纪委督查调研组组长、省纪委常委孙恒山表示,辽源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纪委各项部署要求到位、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到位,今年各项工作部署到位,符合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精神。希望继续抓好队伍建设,履行好各级监督职责,坚决落实“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